關於開展山東省有獎發票定期搖獎活動的通知
為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提高經營者依法納稅的自覺性,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決定於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不含青島)全面開展有獎發票活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開展有獎發票活動有關事項的公告》,對全省範圍內符合相關條件的發票開展定期搖獎。
一、開獎時間
每月12日,因其它原因需要變更開獎時間的另行通知。全省首次定期搖獎時間為2019年8月12日。
二、發票範圍
二、發票範圍
每月定期搖獎的發票範圍為上個月度內已參與即開即獎且符合相關條件的發票。例如2019年8月12日定期搖獎的開獎範圍為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全省(不含青島)參與即開即獎且符合相關條件的發票。
三、獎項設置
一等獎2 個,獎金30萬元;二等獎5 個,獎金各5 萬元;三等獎10 個,獎金各1 萬元。
四、中獎結果公布
開獎中獎結果將由山東省濟南市齊魯公證處進行公證,並在每月12日山東電視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的《發票搖獎啦!》欄目上進行播出。除現場公布中獎結果外,還通過山東省財政廳(http://czt.shandong.gov.cn)、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官方網站公布定期開獎結果。
定期開獎中獎名單公布後2個工作日內,由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通過電話通知中獎者並預約兌獎地點。對於電話聯繫不到而無法預約兌獎地點的,中獎者一律到濟南市設立的兌獎地點(國家稅務總局濟南市歷下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進行兌獎。
五、兌獎地點
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60日內全省各地市設立的有獎發票定期搖獎兌獎地點(見附件)進行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放棄。中獎獎金以銀行轉賬方式給付。
六、其他事項
(一)兌獎者應提供身份證明、有獎發票系統採集的手機號碼、中獎發票,供稅務機關核對。中獎發票為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的發票聯原件;中獎發票為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版式文件的列印件。兌獎者簽字確認後,兌獎者身份證明複印件、中獎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件或版式文件的列印件,留存開獎的稅務機關備查。
(二)中獎者領取中獎獎金時,應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因玷污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普通發票不予兌獎。
具體事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於開展有獎發票活動有關事項的公告》執行。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2019年8月6日
附件
全省有獎發票定期搖獎兌獎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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