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12個全國防災減災日,每到這個時候,如何防災減災,尤其是地震中如何逃生都會格外被關注,也有很多科普介紹。
災後,家園重建是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保險會在重建發揮作用。今天我們主要以地震為例,分享相關保險知識,但希望永遠都沒用處。
人身險,地震可獲賠付
一般來說,國內絕大多數人身險公司都將地震納入了承保範圍。
壽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壽險等)、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個人意外醫療保險、旅遊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等的保險責任中一般均包含地震責任。
購買這些保險的客戶在地震中身故或傷殘將獲得相關賠償,受傷以及接受住院治療也將按照合同約定獲得保險金給付。
但是不同的險種的理賠條件不同,壽險、意外險:地震導致的不幸身故(意外險還有全殘)都能獲得理賠;醫療險可報銷醫療費,一般地震後,一些保險公司還會取消醫院限制;重疾險需要達到合同約定的重疾程度等。
具體的保障範圍、賠償數額則根據不同產品的合同約定而定。
財產險,地震多為免責
由於地震帶來的後果和損失巨大,商業保險公司一般不具備如此大的賠付能力,因而多數財產險將地震列為免除責任。地震險多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投保人可以在購買家財險主險後,自行勾選是否購買地震附加險。不過投保時也會有地區限制。
巨災保險,支持恢復重建
發生災害後,對於恢復重建支持比較大的就是保險資金。災害一旦發生,保險公司隨即按照協議流程迅速賠付。對受災群眾既是救助,也是安撫。
不只是地震,我國常見的自然災害還有颱風、泥石流等,給人們的人身、財產造成威脅與損失。
對於這些災害,人身險理賠的條件大都相似,財產險區別較大。以家財險、車險為例,地震、海嘯一般免責,颱風、暴雨等是保障範圍的。
此外,巨災保險也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巨災保險當前有三種購買方式:
一是由政府統一購買政策性保險的基礎上,個人可根據自身需要投保巨災商業保險,提高抵禦巨災風險的能力。發生災害後,理賠金會賠給個人;
另一種是由政府統一購買,災害發生後保險金賠付給當地民政局,然後由民政局結合救災資金,再層層傳遞到鄉鎮。鄉鎮先將每戶賠款公示,並根據修復進度分批將賠款打給個體家庭。
第三種便是消費者(個人、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通過保險公司銷售網點和網站等進行投保。需要提醒的是,一套住房只能同時投保一次。
以在售的一款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為例,保障期限可選1年、3年、5年、10年,理賠條件如下:
另外,在巨災保障方面,農險也可以發揮作用。
保險只能是風險的補償,更多的是學會提前預防災害,目前已有保險科技運用到防災減災中。
內容來源:保險78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