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信用中國(江蘇蘇州)官方網站顯示,國產實業(常熟)混凝土有限公司違反《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五)項 ,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辦事處對該公司罰款5.2萬元。
唯一標識 68719053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蘇蘇常碧應急罰﹝2022﹞903號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 2022-05-23
處罰內容 罰款52000元
罰款金額(萬元) 5.2
違法行為類型 《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五)項 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危險場所動火作業、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建築物和構築物拆除、大型檢修等危險作業,應當執行有關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並履行下列職責:(四)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採取安全防範措施,設置作業現場的安全區域,確定專人現場統一指揮和監督;(五)在危險作業前向作業人員說明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違法事實 2021年12月2日,本機關到國產實業(常熟)混凝土有限公司巡查檢查,發現國產實業(常熟)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進行危險作業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違法嫌疑,違反了《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五)項之規定。
處罰依據 《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進行危險作業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罰機關 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辦事處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320581014174343B
數據來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辦事處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320581014174343B
數據來源 地方報送
2022年4月14日,國產實業(常熟)混凝土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第一款 ,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辦事處對該公司罰款32萬元。
唯一標識 67880066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碧綜罰環字﹝2022﹞第2號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 2022-04-14
處罰內容 罰款320000元
罰款金額(萬元) 32.0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第一款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其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違法事實 2022年1月7日,本機關收到蘇州市常熟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常環移送函[2022]3號線索移送函,反映國產實業(常熟)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嫌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公開資料顯示,2021年05月17日,國產實業(常熟)混凝土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 ,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辦事處對該公司罰款1.4萬元。
2017年09月12日,國產實業(常熟)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違反三同時規定,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辦事處罰款對該公司罰款1萬元。(記者 楊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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