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日,就在全國人民都在享受難得的假期時光的時候,一個關於房子的熱搜出現了:
「裝修拆承重牆致200戶居民疏散」一事引髮網友熱議
5月1日「哈爾濱新區發布」對此事進行通報:
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
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會同相關部門對拆改的牆體進行安全支護
組織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
制定拆改牆體恢復方案
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5月1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局發布通報稱,接到群眾關於利民學苑小區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牆的舉報,已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對拆改的牆體進行安全支護,組織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制定拆改牆體恢復方案,並切實做好群眾服務保障工作。下一步將依法依規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這個事情很大條:
據多家媒體現場採訪和相關報道,小區物業稱,施工人員自稱鏟車鉤機不到1噸,能進入居民樓內施工。進場時說不拆承重牆,沒成想不到一個小時就給刨了。不得不說,這些施工人員一邊信誓旦旦,一邊迅速拆穿了承重牆,真正演繹了什麼叫「膽大妄為」、無法無天。
當然,由此造成的結果也是非常嚴重的,先是單元里其它樓體牆體開裂,後裂縫延伸至21層,4月28日當天凌晨一點多,居民樓里240多戶業主被緊急疏散。該樓已成無法居住的危樓,住得好好的居民們一下子無家可歸,損失慘重。
眾所周知,承重牆與房屋穩定性和安全性息息相關。任何房屋設計的結構是有嚴格安全質量標準的,同時它們之間還有緊密的構造關連關係,貿然拆除了承重牆,整棟房屋的安全係數就會降低,因此擅自拆除承重牆會為自己和鄰居留下巨大安全隱患,是威脅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
新聞大家都看到了,事情已經發生,而且建築這個事情,也沒啥玄乎的,和任何系統性工程一個原則,那就是建設困難,破壞容易,特別是這種從內部開始的破壞,更是威力十足。
那麼問題就來了,私拆承重牆,誰該擔責?該承擔什麼責任?
有居民向記者透露說,「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價賠償,所涉的240多戶業主,總計損失大約一億六千八百多萬元。」
1.68億的損失已經造成,誰來買單?
1
事件復盤和梳理:裝修拆了承重牆,牆體裂到21層!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先為大家系統完整的復盤和梳理一下這次衝上熱搜的「價值1.6億的承重牆」,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前因後果,要說清楚,當然,如果已經看過相關內容的朋友可以直接跳到第二部分開始閱讀。
涉事的哈爾濱松北區利民學苑小區的
這棟樓房樓下
有賓館、網吧、火鍋店多家商鋪
當地人士稱
有人租了居民樓的3層
準備開健身房
裝修時把承重牆砸穿了
事發當天,租戶就被警方控制了
有業主表示
居民樓有31層
當天晚上就開裂到15層了
物業半夜疏散了業主
第二天下午
已經裂到了21層
有業主曬出自家的開裂情況:
牆皮脫落
醒目的縫隙分布在家裡的圍牆上
小區業主稱
事發後,社區找施工隊先把窗戶恢復了
公安民警用警戒線把樓體周圍圈起來
「昨天,住建局做了檢測
判斷是不是因為拆了承重牆才開裂的
檢測到了八層,後面就不清楚了
聽說要用膠
看看能否阻止居民樓繼續開裂」
有居民透露
「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價賠償
涉及240多戶業主
總計損失大約一億六千八百多萬」
事發後全樓240戶居民緊急疏散撤離,租戶和裝修公司的負責人,當天就被警方給抓了。
事發的小區,還有那棟單元樓,之前是這樣的。
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這是一棟小區最外面的沿街單元樓。
上面是住戶,下面幾層呢,則是租給外面當商鋪。
可是現在呢,已經變成了這樣:
那位想開健身房的租戶,直接讓人把小型挖掘機和鏟車都開到了室內。
正在裝修的室內,多面牆體被拆除,其中一面牆體內有鋼筋纏繞。
事發居民樓超200戶居民受到影響,部分居民被安置到附近酒店居住,由社區負責每日三餐。
居民反映,利民學苑3樓租戶對室內進行裝修,為將室內打通,拆除了多堵牆體。在裝修時還擅自拆除了承重牆。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室內面積較大,多面牆體、構造柱被拆除,其中還有一面已被拆除的牆體內部鋼筋纏繞。室內還有鉤機、鏟車進行拆除作業。
事發後,有業主發現,該樓棟4樓至21樓出現不同程度的牆壁開裂的情況,業主被緊急疏散撤離。
小區物業4月28日發布緊急通知顯示,「由於b棟2單元3層裝修觸碰承重牆,導致2單元4樓、6樓樓體牆體開裂,為大家的人身安全,現進行緊急疏散撤離。請b棟業主馬上離開b棟,家中禁止留人,等待明日進一步通知。」
網友還貼出一張社區4月29日安置事發樓棟住戶的通知:「根據臨時指揮部意見,按照每日200元/戶的標準,給予居民住戶業主貨幣補償,直到房屋可以居住為止,後續各位居民可按照社區通知簽訂安置手續。」
街道和社區的工作人員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4月28日發現事發樓棟承重牆被破壞後就上報了,各級部門隨即介入處理。
共有200戶左右的居民受到影響,部分居民已經被安置在賓館,該事件目前正在處置中。
居民李女士稱,其在2018年時購房,總價73萬,「一輩子辛苦攢的積蓄都用來買房,出了這樣的事跟天塌了一樣。」
事情,就是這麼一個事情,事故已經形成既定現實,所幸沒有造成人員生命傷亡,不過承重牆被破壞,對應的損失,已經難以避免。
2
從法律和現實結合的角度: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事情已經發生了,相關的責任人也在第一時間被有關部門控制了,對於這樣一個事故,責任認定,就成了接下來的必然流程。
這件事情裡面,有哪些人需要承擔責任?
首當其衝的,肯定就是物業的租賃主體,也就是想把樓層改造成健身房對外經營的老闆。
不管這個老闆是公司,是股份制多人,還是一個人,第一責任是跑不掉的。
作為出資方,對建築的改造,裝修方案,負有不可推卸的第一責任歸屬。
其次,同樣要承擔主要責任的,就是那個裝修隊的負責人。
做裝修的,也是要講資質,要持證經營的,退一萬步說,搞建築的如果連「私拆承重牆違法」都不知道,那麼罪加一等,和沒有駕照開車還肇事是一個邏輯。
這是典型的法盲行為。
然後,這個建築的物業公司,難逃其責!
如果是物業方面的疏忽或失職導致承重牆被砸,可能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責任的認定要看物業方面是否履行了基本的發現、勸阻和報告義務。
責任劃分清楚了,接下來就是賠償的問題了,這裡給大家普及一下:
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兩大類。
刑事責任主要是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10年,如果造成重大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就比如那種開車斑馬線撞人的,最高可以死刑。
然後就是民事責任,要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等。
好嘛,拆的時候一時爽,拆出問題了坐牢賠錢一個也不能少,這不是法盲行為是什麼?
這次事故,責任認定不是大問題,而是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才是關鍵:
這一次私拆承重牆,有媒體初步估計,200多住戶們的損失超過到了1.6億。
當然,這只是估算,大概率是按照市場價格的粗糙估算,後續具體多少損失,有專門的政府指定單位會進行詳細評測以後,給出具體的數額。
但是也大差不差,200戶,也就是200套房子,一套就算按照建築成本3000一平米來看,也得20多萬30萬的樣子,即使推倒重建,成本也不會低到那裡去。
3
事件後續走向展望:責任歸屬好辦,完美解決很難。
幾千萬的經濟損失好界定,責任主體好判定,但是這個錢,怎麼賠,如果責任主體賠不起,怎麼辦?
這才是當下這個事件,最大的難題所在。
這就好比,不管是主觀還是不知情,一個窮小子犯了錯,造成了事實上巨額的經濟損失,但是這窮小子賠不起,就算刑事責任到頭給這傢伙法辦了,造成的經濟損失窟窿不會消失吧?
現在最鬧心,最難受的,莫過於受到事件影響的這200多戶家庭和業主們了。
一方面,這房子就算政府出面,進行了修繕和恢復,以後這些房子的市場價值必然要大打折扣,甚至流動性徹底消失。
這還和二手事故車不一樣,不找專業人士過來,根本不知道有沒有出過事故。
這小區的名字只要用心上網搜索一下,立刻就知道在哪裡。
別說這麼大的安全事故了,就是一般的二手房,但凡是發生過點不好的事情,隨便問問都是紙包不住火的。
一方面,把已經是現實上的危房推倒,然後重建行不行?
行,當然這是對業主最好的結果,但是問題是誰來出這個錢?
如果責任主體傾家蕩產也賠不起(大概率事件),這個錢從哪裡來?
不要道德綁架,什麼讓地方政府出錢,在這個事情上,政府並沒有責任,而且,政府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從經濟邏輯上來說,政府收入=地方稅收,就問問當地人,大家願意集資為這些業主重新蓋樓么?
情理上可以理解,但是經濟邏輯和法理上,說不通。
我看到網上還提出一種模式,那就是讓地方政府對整個小區進行征遷,一勞永逸,全部拆掉,然後讓新的開發商接盤蓋新房,市場化消化這個損失。
這樣的解決方案呢,目前看來是比較合適的。
住戶們不吃虧,起碼拿到拆遷補償了。
政府財政也不用掏錢,反而還可以賣地再掙一筆。
但是時間和市場環境不允許,原本都是百米建築,改造空間這些都不談,2023年的當下房地產經濟是個什麼情況?
開發商也不是冤大頭,更不可能是活雷鋒,如果新項目的利潤不能覆蓋拆遷成本,干這個事情有啥意義?
從我們房地產行業內部評估的角度出發,這別說是什麼可行的生意,簡直就是肉眼可見的大雷坑。
很顯然,這個辦法雖然是個辦法,但也是那種只能看很難實現的辦法。
總的看下來,從專業,法理,還有現實的角度來看,這都是一個無妄之災,一個難填的經濟損失窟窿。別說什麼吃虧讓利,幾千萬的事情,還真的不是說解決就能隨便解決的。
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就是:如果這個樓後面實在不行塌掉了,那麼如果當初買房選擇貸款的業主,還要不要還銀行的貸款?
總的來說,這就是一個擺在檯面上,邏輯清晰的天降爛賬。
責任歸屬好辦,完美解決很難。
此次私拆承重牆的事故,能夠帶來哪些啟發和警示?
文章最後,基於事件,談幾點從房地產行業角度出發的個人觀點,不一定對,權當拋磚引玉,供大家討論參考:
1,帶底商的住宅,遇到這種因為經營需求的改造和裝修,是必然的,對應的就是連帶風險不可控,有一說一,很多時候物業公司就算再規矩也不可能做到24小時盯著,建築風險的發生,可能就是一瞬間的事情,有些人做事,不是不會後悔,而是做的時候根本沒有對可能帶來的後果有一個充分的認知。
從投資和長期居住的角度去看,帶底商,特別是那種底商上建的商品房,實際上都值得警惕和遠離。
2,買房,特別是長期居住,希望穩定安全的,一定要選個有好物業的小區,而且,不要捨不得物業費。
物業公司收錢,對應的就是責任,如果遇到的類似的事情,物業公司有這個收費關係擺著,法理上就要負責。
沒買保險,總不能出事找保險公司吧?這事說到北京去也就是這個道理。
貪小便宜吃大虧,才是人間真實,但是在房子這個事情上,不要犯這種錯。
3,要看到,這次的事故實際上是給超高層,特別是這種百米住宅的未來,敲響了警鐘。
就算沒有這樣的事故發生,時間總是逃不掉的吧?很多當下看著很好的超高層住宅,放個30年試試?
超高層住宅未來註定是貧民窟,這不是一個笑話。只不過,有些債,不一定應在一代人身上,但是永遠不會消失。
4,遇事不要慌,安全第一位。
這次事件當地政府做的很好的一點就是,先把人安全撤出來,然後對危樓進行封閉操作。
不要一點用放大鏡去找政府的缺點,能從安全出發為人民考慮的就是負責任的好政府。
安全第一,好好活著,人生嘛,沒有邁不過去的坎,只有過不去的人。
該說的,該分析的,就到這裡了。具體後續如何,相信當地政府和民眾,一定能夠齊心協力,度過難關的,保持關注。
人沒事就好,這個原則沒有什麼可以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