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批准:開除於保忠黨籍!

據「南粵清風」今天消息:

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巡視員於保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於保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公器私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職務晉陞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於保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於保忠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南方都市報(nddaily)、n視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