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潮|梳理岳飛在各朝代中的地位升降問題

潮新聞客戶端 裴雯

在今日家國,將岳飛定位於「精忠報國」是確鑿無疑的,但歷史上自南宋以降,岳飛在官方和民間的聲譽口碑地位卻非一成不變。

南宋

1141年,岳飛屈死獄中。

二十年後,1161年,金兵再犯,高宗才下令追赦岳飛。赦詔如下,「蔡京童貫、岳飛、張憲子孫家屬,見拘管州軍,並放令逐便。」將岳飛與蔡京、童貫等列,意味著赦雖是赦了,但還是國家的罪人。

又兩年後,1163年,孝宗繼位,發還岳飛家田宅。「等於是說取銷舊案,宣告無罪。但還不能追悼岳飛,因為高宗仍舊在做太上皇,在背後主持大政。」

又七年後,1170年,孝宗應民間請願,立岳飛廟,詔給忠烈廟額。

1178年,高宗老朽、朝臣更替,孝宗才得追謚岳飛為武穆

最後1204年,到了寧宗朝,因南宋想反攻金國,才「風厲諸將」岳飛封鄂王

在南宋一朝,岳飛從獄中屈死到平反追封異姓王,一共走了六十三年,這是官方層面的態度。

至於朝廷之外,南宋士大夫普遍不太看重岳飛。一則是高宗朝頗有一部分觀點認為「南宋能夠站得住,沒有亡國,秦檜不是沒有功勞。」再則,秦檜、高宗盤踞在朝日久,士人公開層面極少哀悼頌揚岳飛的詩作文章。

但私人筆記中,也有頗多同情岳飛的傾向。但總的來說,劉子健先生沿用了《四庫全書總目》的觀點,即在南宋本朝,岳飛和南宋人皆身在時局中,岳飛毀譽未定,因而當時歷史地位算不得高。

元朝

有元一朝,岳飛的歷史地位和漢族漢人的尊嚴捆綁在一起。

蒙人治國,這是中國(所謂的中原漢人)第一次被異族統治。以脫脫等人所著的官修《宋史》涉及岳飛部分時,多採用了岳飛之孫岳珂所編的《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為資料源,至此,岳飛在正史的地位忽至崇高。

再則,文人階層作詩追揚岳飛的日漸見多。漢人弔古傷今,將岳飛冤死與南宋亡國綁定。

三則,元代不太禁錮民間思想,民間岳廟香火大盛。

明朝

岳飛的歷史地位在明朝達到最高峰,且對他的頌揚遍及整個社會層面。

明朝相當於漢族從元朝外族手中拿回統治權,官方層面拔高民族英雄。再則,明代教育發達,文人階層數量日多,岳飛武有功績、文有詩詞,且喜交文人,是最能引起士大夫共鳴的武將。最後,明代「土木之變」、于謙被殺,文人痛今懷古,借岳飛以明志。

在民間層面,將岳飛神化。岳飛廟類關帝廟,民間遍立、官方支持。

清朝

清朝統治者在看待岳飛問題上,處於一個比較尷尬的局面。一方面,清政府是外族統治中原,滿人本就是後金,所以對岳飛這個抗金英雄不能從官方層面持肯定態度。但另一方面,不管誰做統治者時,都希望子民有忠孝之觀。

所以清廷表現為,政府官方不祀岳飛,但乾隆本人寫詩表讚許惋惜。清代,岳飛地位由明代頂點下降。

此後,國家百年蒼黃,中華民族抗戰時期,岳飛精神是民族主義的新頂點。

回顧岳飛在歷史上的地位,與各朝各代之匹配,放在今日都是我們今人可以理解的。唯有南宋本朝,岳飛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關於這一點,劉子健老師在本書《宋史測度》中也有解釋。這裡面牽涉到一個問題——宋代官僚和儒學的忠君觀念。

岳飛,一位樞密副使、一代國之棟樑大將,冤死獄中。這放在哪個朝代都是潑天大案,但偏偏在南宋朝,滿朝朱紫坐視不救,唯一個武將韓世忠替他出頭。

這裡面固然有高宗秦檜,昏君佞臣的緣故。但就整個文臣階層而言,他們有自己的固有認知:忠君才是愛國。

宋代儒學認為,「君子思不出其位。」換在岳飛身上,你要忠君事君,行君之所想,不能「高宗忌之」。「忠」是忠於「君」的,而對國家民族大義的忠,應該局限於忠君的框架之內。否則即是不忠。

這是文臣階層普遍認知。就連對岳飛持讚揚態度的朱熹也說,「今人率負才,以英雄自待,以至持氣傲物,不能謹嚴,卒至於敗而已。」宋代是沒有「英雄式的正義作風」的生存空間的。

再加之,文臣普遍傾向於求和的態度。在岳飛主戰和高宗主和形成對抵之勢時,他們認為,「君臣不可疑,疑則為亂。君疑臣則誅,臣疑君則反。」

最後,君疑臣則誅了。岳飛之死,還是朱熹:「盡其道而死者,皆正命也。」

看到「忠君」框架大於「愛國」的儒學思想指導國家運行時,只能嘆一句,南宋確實氣數盡了。

徒留岳飛「天日昭昭」,震鑠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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