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楚
古埃及社會和古巴比倫王朝都非常重視神廟祭祀活動。其間也多有女祭司的身影出現。本文試從女祭司的出 身、職責等方面比較二者的異同點。
眾所周知,古代婦女地位極端低下,是男性的私有財產,沒有自主權。
古巴比倫婦女未出嫁時由父兄支配,出嫁後丈夫是其監護人丈夫死後由兒子監護。
古埃及婦女地位則相對較高她們可 擁有自己的財產隨意處置它們。
據一篇古埃及銘文貫族梅騰的母 親擁有50斯塔特的土地並以「家庭協議」的方式轉讓給子女們而 且這份不動產轉讓協議還被呈送到某個公共權力機關。
這表明在埃 及文明之初婦女就擁有獲得不動產的權利。
普通婦女如此女祭 司是否一樣呢?
下面從女祭司的出身和職責來分別敘述。
女祭司的出身
(一)古巴比倫
女祭司是本家獻給神的僕人是母家的有功之人因而家庭要 給贈給她們豐厚的「嫁妝」以保證她們日後的生活。
下面是一個女 祭司父親給女兒的嫁妝清單:
一個……女奴、 一個……女奴........
6錢金子(做)耳飾、1錢金子 (做)脖飾、2個銀手重4錢、4個銀手戒指重4錢。
10套衣袍、20個頭巾、1件高級衣服、2件束腰外衣、1件皮箱.
1頭公牛、2頭3歲 的乳牛、30頭母羊、公羊、20斤羊毛.
1個40升的銅水壺、1個磨粗粉的磨石、1個磨大麥麵粉的磨石、1張床、5張椅子.
1箱理髮工具、1個裝東西的籃子、1個……的籃子、1個帶鎖的箱子、1個大的簍.
60升的油、1個油壇注入了10升上好的油.
1個「帶頭」的桌 子、 一個「王公」的桌子、2個梳羊毛梳子、3個梳頭梳子、3個小湯 匙、2個織布機架、1滿箱織布梭子、1個小容器底架……
這樣豐厚的嫁妝只有家境富庶的人家才能拿得出,普通人家 恐怕負擔如此多的「嫁妝」送女兒去做祭司。
由此可判斷這些女 祭司大多出身高貴。
她們有的是王親貴族、有的是高級官員(如: 神廟官員、行政官員、軍事官員、法官)的女兒或者姐妹,有的是富 裕商人、書吏、占卜者及醫生的女兒或姐妹。
(二)古埃及
古埃及不同時期女祭司的出身也不相同。
新國王之前高級女祭司由高級祭司的妻子擔任。
其他女祭司 則由市長、軍官、國王內侍、土地檢察官、王室婦女擔任。
神廟中一些輔助性活動由普通婦女擔任,通常「神廟的專職管理人員把居住 在神廟附近的居民分為若干小組,以便他們輪流到神廟裡擔任與自己的社會地位相適應的神職。
新國王在驅逐喜克索斯人後重新統一了上下埃及,所以新國 王時期每一位國王都把王位的獲得歸功於阿蒙神的庇佑。
王后在 作為世俗國王伴侶外,也擁有宗教職務,即「神的妻子」成為高級女祭司的一員。
後期埃及一直處於波斯等外族的不斷入侵當中。
各方勢力都 覬覦埃及王位。
阿蒙神廟的支持成為取得王位的關鍵。
許多法老 為了感激阿蒙神廟的支持,也為了使自己的王位更加合理就任命自己的女兒或姐妹作為阿蒙神的配偶。
這些公主成為阿蒙神配偶後終身未嫁,並在年老後收養養女做為阿蒙神配偶的繼任者。
女祭司的職責
(一)古巴比倫
古巴比倫女祭司最重要的職責就是為家族祈福。 一位女祭司在給家人的信里這樣說道:
「每天早上和晚上,我在我的神和我的女神面前為你的健康祈禱聽說你病了我很擔心。我的神和我的 女神會在你的身邊保護你,每天我都會在西帕爾王后面前為你們 祈福」。
阿此外女祭司也參加神廟的祭祀活動,在祭祀活動現場擁有自己的座椅。
(二)古埃及
古埃及有神廟女祭司和喪葬女祭司。神廟女祭司主要在神廟的宗教儀式上從事唱歌、跳舞的工作。
文獻中稱為「阿蒙的女唱歌 者」或「阿蒙的音樂家」。
如:「國王內侍伊特胡的墓銘談到自己妻子 時說:他的『妹妹』阿蒙的女唱歌者赫努特維拉特」,「純潔者納赫 」。
特阿蒙的墓銘在談到其妻子時說:他的妻子,他的所愛,阿蒙的音 樂家神廟婦女穆特涅菲拉特」。
喪葬女祭司主要協助死者家屬操 辦喪禮。
她們裝扮成古埃及神話中使奧西里斯復活的伊西斯女神 和涅芙提絲女神,寓意幫助死者在陰間復活。
此外其他女祭司負 責葬禮中的燃燒香燭、為眾神和死者獻供品等職責。
新王國時期擔任「神的妻子」的王后要「凈化神廟、給神獻祭, 並且在夜間念誦經文。
目的是祈求阿蒙神降臨到神廟享用奉獻 給他的祭品在神廟裡過夜,以便把一切妖魔鬼怪阻擋在神廟及至 埃及國土以外。
此外她們還主持詛咒外族的儀式。
後期埃及擔任阿蒙神配偶的公主親自負責祭祀活動,並開始 介入神廟的日常管理實務男性阿蒙神祭司地位逐漸衰弱。
結語
綜上所述從出身看,古巴比倫的女祭司多出身於富裕家庭。
而古埃及女祭司,既有貴族富裕家庭,也有普通家庭的女子範圍 較古巴比倫女祭司廣泛。
從職責看,古巴比倫女祭司僅僅是在神廟代替自己的母家祈福。
古埃及女祭司不僅可以參與神廟的祭祀活動,還可以參加並主持葬禮後期甚至把男性排除在外,直接插手神廟事務。
可以說從範圍、職責到影響力幾個方面看,古埃及女祭司地位都較古巴比倫女祭司高,可以說明古埃及婦女地位較古巴比倫婦女地位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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