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和葡萄牙爭奪遠東保教權的第二階段是什麼樣的?

前言

1580年葡萄牙西班牙兼并後,雙方的鬥爭隨即進入了第二個階段,鬥爭形式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即「兩國的亞洲保教權之爭在很大程度上發展為菲律賓的托缽修與澳門的耶穌會士之間的鬥爭了」中國、日本成為了雙方鬥爭的焦點。

對中國傳教權的爭奪

16世紀下半葉,當耶穌會士為進入中國內地傳教而精心準備時,西班牙的托缽修會也在為這事忙碌著。正如義大利學者柯毅霖所說:「耶穌會不是唯一有去中國之計劃的修會。另外三個修會,即奧斯定會、方濟會和道明會也定居馬尼拉,目的是進入中國。」

而明清之際,「通過菲律賓來中國傳教的托缽修會主要是方濟會、道明會和奧斯丁會,他們基本上是由清一色的西班牙傳教士所組成。」西班牙托缽修會突破葡萄牙遠東保教權進入中國內地(相對於葡佔澳門而言)傳教的努力可以1633 方濟各會和多明我會進入福建傳教為分水嶺,分為前後兩個時期。

從16 世紀70年代到1633年為前期該時期的主要特點是西班牙傳教士以菲律賓為基地,以台灣為踏板準備向中國內地滲透。方濟各會到達菲律賓後,急於開教中國,先後於 1579、1582和1587 年做了三次前往中國傳教的嘗試,但都以失敗結束。

多明我會於1587 年在澳門建立了玫瑰聖母會院(Santa Maria de Rosario),這是該會在中國所建的第一座會院,也是進入中國內地的門戶,但最終被耶穌會強行佔有。另據史料記載在1590到1619 年間,多明我會士曾八次嘗試從馬尼拉前往中國。

不難看出,這些西班牙托缽修士在立足於菲律賓之後都非常急迫地向中國內地進軍,但又都遭到了失敗。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於明朝的海禁政策,然而更重要的還是由於澳門葡萄牙當局和耶穌會的阻撓與暗中破壞。

「他們害怕西班牙人的到來會擾亂他們已經同廣州建立起來的定期貿易往來。所以葡萄牙人散布西班牙傳教士是「間』以及他們身後有一支艦隊要來佔領中國』等不實之詞,目的是要引起中國當局的關注,將他們驅逐出境」。

耶穌會則害怕在中國出現一個與之相競爭的西班牙托缽修會,從而將打破它斷中國內地教務的局面。當西班牙籍方濟各會利安當神父 1633 年前往南京時,「他在江西省建昌南昌和南京不僅沒有受到耶穌會神父們的歡迎,最後還被南京的基督徒們捆了起來送上船,押送回福建。」

1585年,在耶會遠東視察員范禮安的強烈請求下,教廷更是宣布禁止耶穌會以外的其他修會進入日本和中國。對於西班牙托缽修會來說,這意味著它們被剝奪了對華傳教的權力。這也是一心想通過傳教發展對華貿易的西班牙所無法容忍的。

菲力普二世向羅馬提出了強烈的不滿和抗議。教廷迫於壓力,同時也對葡萄牙壟斷遠東教務後那種桀警不遜的態度不滿,就在 1608 年宣布托缽修前往遠東可自由選擇路線,不必經里斯本,1633年教廷又宣布一切修會和宗教團體都可任意選擇路線前往遠東。

這表明西班牙傳教士從「教理」上徹底擺脫了葡萄牙保教權對他們前往遠東傳教的種種限制。他們接下來所要解決的就是選擇前往中國的具體路線問題了。最終他們把目光拋向了台灣島,企圖建立一條馬尼拉一一台灣一一福建的海上傳教航線。

而其實早在1619 年西班牙籍多明我會士馬涅(Bartolome Martinez)就曾對台灣島沿岸進行了勘測和繪製地形圖,並向菲律賓總督建議在台灣建立據點。早已迫不及待的西班牙人於 1626 年攻佔雞籠和淡水,而隨軍前來的多明我會士則在台灣開展了傳教活動,建立了一所住院和一座教堂。

這為1632 年多明我會士高奇 (Angel Cocchi)順利潛入福建傳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高奇在福安縣紮下了根,建立了多明我會在中國大陸的第一座教堂,該會在中國的正式教區也隨之成立。

1633年多明我會士黎玉范(Juan Bautista de Morales)神父和方濟各會士利安當(Antonio de Santa Maria Caballero)神父從菲律賓經台灣前往福建傳教。這標誌著西班牙托缽修會對華傳教事業進入了第二個歷史時期,即取得實質性成果時期。

西班牙在華的教會勢力也日益壯大,尤其是方濟各會。利安當在 1650 年毅然北上山東,「在濟南建立了方濟各會在中國的第一座教堂,該教堂於 1651年8 月正式祝啟用,標誌著方濟各會中國教區的正式建成。」

文度辣神父(Buenaventura Ibanez)則成功「說服了西班牙王太后,由王室負責向方濟各會中國傳教團提供固定的撥款,為期 5年,而且年限可延長。」儘管王室的經費經常會拖欠,但這還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他們在中國傳教面臨的資金不足問題,為他們在中國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財力基礎。

此後,他又於 1679年建成了方濟各會在華的第一座西式教堂一-「楊仁里福音堂」,這「標誌著方濟各會已經在廣州紮下了根基,廣州開始成為方濟各會在中國傳教的大本營和指揮中心」。在西屬菲律賓總督的支持下,方濟各會通過與耶穌會協商,迫使其答應由前者負責粵東的教務。

據此協議,方濟各會先後在東莞惠州潮州順德建立了教堂,設立了傳教區。另一位入華方濟各傳教士利安定神父 (Augustinusa S.Paschale)在1672年到達廣州後,先後恢復了方濟各會福建、山東教區,開拓了新的江西教區。至此,方濟各會在中國形成了以廣州為總部,擁有廣東、山東、福建和浙江四大教區的新局面。西班牙傳教士在華影響不斷增大。

對日本傳教權的爭奪

對在遠東立足的傳教團來說,到中國傳教是他們傳教使命的最高榮譽,日本則是他們的一個熱門傳教目標。儘管日本被葡萄牙包括在了其遠東保教區內,來自澳門的葡系耶穌會士也已經在日本進行了長時間的傳教活動,但來自菲律賓的西班牙傳教士還是把日本當作了他們在遠東地區傳教的首選目標。

1584 年5名西班牙方濟各會士抵達日本平戶。他們敏銳地發現了當地領主和葡萄牙傳教士、商人的不和。

通過交涉,該領主發出了對西班牙傳教士和商人的邀請,西班牙教會勢力正式在日本登陸。1587 年,因遭豐臣秀吉的驅逐,葡系耶穌會士被迫停止了活動,而西班牙方濟各會則乘機展開傳教活動,幾乎佔據了過去耶穌會在日本的地盤。

西班牙托缽修會的這種越權行為,受到了西班牙王室的支持。西班牙一直把對日本的經濟和宗教滲透作為擴大其在日影響的一個重要步驟,希望能從葡萄牙人手中奪過日本的對外貿易,並把它轉移到馬尼拉的控制下。

西班牙國王菲力普二世在1588 年就日本主教區的設立及其保教權一事給教去信,說其「欲仿效其前任葡萄牙和阿爾加維歷代國王之模範」表示自己不打算信守與葡萄牙人達成的君子協定,並對這一新主教區的保教權具有「極大的熱情」,欲將它轉入西班牙勢力範圍之內。

面對前文提及的教皇 1585 年對遠東西班牙托缽修會的禁令,菲力普二世更是向菲律賓的王室司法行政院下令,聲稱教皇的敕令沒有經過西班牙樞機會議的批准,不得在遠東實施。1593 年 5 月,在馬尼拉的西班方濟會們議定羅馬教的令對他們沒有影響。

1592-1594 間,有三批方濟各傳教團從菲律賓前往了日本。1600年德川家康任命方濟各會士吉色斯 (Jeronimo de Jesus)為使節前往菲律賓,以打開日西貿易關係。而隨著馬尼拉與日本貿易的興隆,西班牙教會勢力更為發展。

方濟各會重新被准許在日本傳教,並在大板坂、京都長崎地區建立了分支機構;多明我會和奧斯丁會也於1602年抵達日本,開始了在日本的傳教活動。他們拒不承認葡萄牙和耶穌會的傳教特權,也不承認日本主教(耶穌會士)的權威與管轄,甚至還公開挑釁,要將日本主教置於馬尼拉大主教管轄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