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大事都發生在這些年——
[鄖縣設立財產保管處]民國11年(1922年)7月,鄖縣設立地方財產保管處,負責地方公款收支、管理,年收支經費1200串文。
[「窟眼錢」退出鄖縣市場]民國 14年(1925年),銅元在鄖縣市場大量流通,制錢(俗稱「窟眼錢」)逐步退出鄖縣市場。
[鄖縣實行新縣制]民國17年(1928年),鄖縣實施新縣制,改縣衙為縣府,改知縣(知事)為縣長,設公安、教育、財政等局。
[鄖縣奉令徵收地方附捐]民國19年(1930年)1月,鄖縣奉令恢復短期牙帖(稅),每帖徵收地方附捐,上則40元,中則20元,下則10元。此項地方附捐撥充教育經費。
[全縣實行食鹽統銷制]民國27年(1938年)12月1日,鄖縣開始實行食鹽統銷制,規定每人每天供應食鹽3錢,購買時按人口供應計劃指標。
[鄖縣遵令徵收商鋪捐]民國29年(1940年),鄖 縣遵照省財政廳《整理商鋪捐原則三項辦法》在全縣普遍徵收商捐(商鋪捐),當年實征商鋪捐298 600元(法幣)。
[川東鹽務警駐鄖]民國30年(1941年)9月,國民政府財政部川東鹽務稅警護送第三大隊第十五分隊調駐鄖陽城,駐西關外38號。隊長戴青薄,書記張應勤。
[糧食徵購監察委員會成立]民國 31年(1942年)2月2日,鄖縣徵購糧食監察委員會在縣府會議廳成立,聘任監察委員9人,徐翰芬為主任委員。
[國民政府開徵營業牌照稅]民國31 年(1942年)3月,依照國民政府《營業牌照稅徵收通則》第十五條規定,將具有牌照性質的開帖、當帖和非必需消費的戲院、旅館、酒館等加以合併,單獨設營業牌照稅,定為縣稅收。鄖縣於當年開徵此稅。
[支關征催處在鄖成立]民國31 年(1942年)4月15日,國民政府頒布《戰爭消費稅暫行辦法》,鄖縣在城關西河碼頭設鄖縣征催處(鄖縣支關),隸屬湖北省沙市支關稅務司署,辦理鄖縣過境船隻、應稅貨物檢查與徵稅。
[開徵房捐]民國 31年(1942年)貫徹省制定的《湖北省各縣(市)房捐徵收章程》,鄖縣依章程規定,按出租房屋租金的5%,自住房屋按報戶價的5%徵收。當年實徵稅15735元(法幣)。
[鄖縣救濟院成立]民國32年(1943年)鄖縣成立救濟院,設收容、殘廢、育嬰孤兒和養老5所。至年底,收養186人,月支出經費317元。
[漢通票在鄖發行使用]民國37 年(1948年)農曆二月十日,陝南行政公署在鄖縣城關成立漢元公司、漢通商店掌管商品流通,並決定在陝南解放區發行平抑物價的「漢通票」,票面額值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人民幣開始發行,「漢通票"停止印刷,並陸續收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