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氏家族按照血緣遠近分為宗室、覺羅,儘管名義上都屬於皇族,但是覺羅不管是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待遇,都遠不如宗室,比一般的旗人也高不到哪去。
關於覺羅的文章御史寫的不多,藉此機會與諸位分享有關方面的內容。
首先是政治待遇方面的差異
清代的皇族別以遠近,主要是以血緣、宗支進行區分的。按照會典的記載,顯祖宣皇帝塔克世,即努爾哈赤的父親這一支為宗室,努爾哈赤的伯叔一支為覺羅。
在每十年纂修皇家族譜《玉碟》時,宗室和覺羅是要分別載入譜系的,宗室入黃冊,覺羅入紅冊。同時,為了區分政治身份,規定宗室系金黃帶,覺羅系紅帶。如果宗室被革那麼就會降為覺羅,系紅帶;若是覺羅被革,則系紫帶,其實和一般的滿洲旗人已無多大差別。
皇族命名方式也是身份的體現,清初時期皇族子弟命名帶有鮮明的滿洲特色,沒有固定的規律可循。從康熙朝開始,受到中原漢文化的影響,命名方式也發生了改變,最顯著的特點就是以「行輩」來命名皇子,並別以遠近使用相同的偏旁。
宗室當中也有遠近之分,乾隆時期規定康熙帝的子孫屬於宗室近支,道光時期規定乾隆皇帝的子孫為近支,到了晚清就以道光皇帝的子孫為近支。
近支宗室必須要按行輩命名,如胤、弘、永、綿、奕、載、溥等,偏旁則以礻、日、王、忄、訁、氵等;近支中的偏遠宗室需按照行輩,但不能沿用規定的偏旁;而遠支宗室既不能用皇子行輩,也不能用固定的偏旁。至於覺羅大多則以滿文命名,或二字、或三四字。
其次是封爵方面的差異
清代的爵位分為三大類,即宗室、異姓、外藩,沒有將覺羅單獨拿出來形成一個體系。我們所熟知的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等這些,都是特指宗室和外藩爵位。
實際上覺羅在法律層面上已經喪失了封爵的資格,即便有皇帝特恩也不會封給高等級的爵位,而且即便有爵位也無法像宗室王公那樣具有世襲罔替或降級承襲的特權。
比如順治初年,追封禮敦為武功郡王,並將其安置在太廟東配殿功王的第一龕。禮敦按照輩分是景祖覺昌安的長子,努爾哈赤的伯父。順治帝之所以追封他為郡王,主要是因為禮敦協助父親擊敗了強悍的碩色納兄弟9人和加呼部兄弟7人,為後金江山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按照清代的慣例,禮敦的爵位應該是可以世襲罔替的,至少也能降級承襲,但是他的子孫後代並沒有享受到這一待遇,從入關後就沒有獲得過高級爵位,至康熙朝以後,已經淪為普通的無爵的閑散覺羅。
覺羅要想獲得爵位只有一個途徑,那就是和普通滿洲旗人一樣在戰場上建功立業,正如會典中所說的「覺羅仕途,並照八旗滿洲例」。
也就是說覺羅即便憑藉軍功獲得爵位,那麼也不可能獲得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將軍等宗室爵位,他們所能獲得只能是「民爵」,最高級別也就是一等公。從清代的情況來看,覺羅獲得民爵的數量還是很多的,也不乏有公侯伯爵。
從擔任職官來看,覺羅與宗室存在較大的差距。按定製,宗室不分有爵無爵,都不能擔任「道」以下的文職外官和綠營官,這是因為宗室貴為天潢貴胄,一旦外任中低級地方官,會存在上司難以駕馭的情況。
而覺羅沒有這方面的限制,從中也可以看出覺羅的政治身份遠遠低於宗室。此外,為了照顧閑散宗室的仕途前程,朝廷還在科舉中划出一部分名額定為「宗室科目」,相比較於正常的科舉考試,宗室科舉難度較低,可以獲得舉人、進士功名。而覺羅則要和一般旗人一樣,在考場上與漢族讀書人同場競技,難度可想而知。
第三是經濟待遇方面的差異
乾隆時期實行了宗室爵位改革,使得宗室大部分人失去了襲爵的資格,從此淪為閑散宗室。不過閑散宗室照例可享受到四品頂戴的榮譽,每個月可以領到八旗披甲兵丁的錢糧,覺羅也有閑散的說法,但是經濟待遇卻不如閑散宗室。
根據史料的記載,閑散宗室年至20歲,月給養贍銀3兩,歲給米45斛;閑散覺羅,年及18,月給銀2糧,歲給米21石2斗。基本上就是宗室的一半左右。
除了正常的俸米之外,宗室、覺羅凡有紅白喜事朝廷也會給予賞恤,兩者的差距同樣也是巨大的。宗室婚嫁給銀100兩,喪事給銀120兩;覺羅婚嫁給銀20兩,喪事給銀30兩。
覺羅的地位介於宗室與一般旗人之間,實際上從各方面的待遇來說,覺羅與宗室的差距很大,與滿洲旗人更為接近。他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恐怕就是愛新覺羅的姓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