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靜村莊的血案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秋,浙江紹興府山陰縣的一個小村莊里,發生了一起震驚四鄰的命案。村民王二牛被發現死在家中卧房,屍體蜷縮在地,口鼻流血,面色發青。他的妻子李氏跪在一旁痛哭,聲稱丈夫是「突發急病暴斃」。然而,村裡人皆知王二牛身強體壯,平日里連風寒都極少沾染,突然暴斃難免惹人懷疑。
案件很快驚動了山陰縣衙。知縣張秉忠帶著仵作趕到現場,一驗屍便發現了蹊蹺——王二牛的指甲發黑,喉間有灼燒痕迹,顯然是中毒身亡。更令人費解的是,李氏的獨子王順在案發後始終閉門不出,面對衙役的詢問,他眼神躲閃,雙手不住發抖。這些細節讓張知縣嗅到了陰謀的氣息。
李氏的「完美」說辭
李氏被押至縣衙後,聲淚俱下地陳述:「民婦那日早起做飯,回房時夫君已沒了氣息!」她堅稱自己無辜,甚至主動提出「願以死明志」。然而,仵作的驗屍結果卻戳破了她的謊言——王二牛胃中殘留的毒物,正是混在早飯的米粥里。李氏每日親自下廚,除了她,誰能神不知鬼不覺地下毒?
面對鐵證,李氏突然改口:「是順兒!他怨恨他爹常年打罵,才在粥里動了手腳!」此言一出,全場嘩然。王順被傳喚上堂時,臉色慘白如紙,卻咬緊牙關一言不發。張知縣敏銳地發現,這對母子雖互相指認,但神情中竟無半分仇怨,反而透著一股詭異的默契。
地窖里的秘密
案件陷入僵局之際,一個意外發現扭轉了局面。衙役搜查王家時,在柴房角落發現了一塊鬆動的地磚。掀開地磚,竟是一條通向地下密室的暗道!地窖中堆滿金銀首飾、綾羅綢緞,價值遠超普通農戶所能擁有。更駭人的是,角落裡還藏著一包未用完的砒霜,與王二牛所中之毒完全一致。
張知縣當即提審李氏:「這些財物從何而來?」李氏聞言癱軟在地,終於吐露實情——原來,她與城中富商趙德貴早有私情。趙德貴貪圖李氏美色,許諾「若除去王二牛,便納她為妾」。而地窖中的財物,正是趙德貴為掩人耳目,假借「接濟孤兒寡母」之名送來的贓款。
四孝子弒母的驚天反轉
眼看母親認罪,一直沉默的王順突然暴起,沖著李氏嘶吼:「你既要跟那姦夫遠走高飛,為何還要逼我毒殺親爹!」公堂上頓時死寂。原來,李氏早在一個月前就脅迫兒子參與謀殺:「你若不聽我的,我便將你私藏禁書之事告官!」明代律法嚴苛,私藏禁書輕則流放,重則斬首。王順為求自保,只得將砒霜摻入父親的粥中。
更令人唏噓的是,案發當日,王順因不忍下手,偷偷倒掉了毒粥。李氏見計劃落空,竟親自重新下毒,看著丈夫喝下致命米粥。她萬萬沒想到,兒子為掩蓋罪行,會在地窖中私藏證據,最終讓這場「完美謀殺」露出破綻。
五、倫理與律法的碰撞
案件真相大白後,山陰縣衙面臨巨大壓力。按《大明律》:「謀殺親夫」屬十惡不赦之罪,當凌遲處死;而「子傷父母」更是大逆之罪,需千刀萬剮。然而,王順的遭遇卻讓張知縣動了惻隱之心——他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更是母親手中一枚棋子。
最終,刑部批複的判決震驚朝野:李氏凌遲,趙德貴斬立決,王順杖一百、流放三千里。這份判決既維護了綱常倫理,又暗含對「被迫從惡」者的憐憫。有文人將此案寫入話本,評曰:「毒婦毀家,稚子蒙塵,皆因貪慾二字。」
慘案背後的明代社會圖景
這起案件撕開了萬曆年間底層社會的生存困境。明代中後期,商品經濟發展催生道德滑坡,民間通姦、謀財害命案件激增。據《山陰縣誌》記載,僅萬曆二十年至二十五年,該縣因姦情引發的命案就有11起。而王順私藏禁書的細節,則折射出朝廷對思想控制的嚴酷——普通百姓為求自保,甚至不得不向至親妥協。
更耐人尋味的是地窖中的財物。趙德貴作為商人,能輕易拿出巨額金銀行賄,可見當時商賈階層已悄然崛起。他們用金錢撬動道德枷鎖,將觸角伸向鄉村社會,這與傳統「士農工商」的等級秩序形成強烈反差。
結語
這樁「妻殺夫,子殺母」的慘案,在明代並非孤例。《萬曆野獲編》中記載了嘉靖年間揚州類似案件:寡婦與鹽商私通,逼迫親子弒祖。這些案件如同鏡子,映照出傳統倫理在利益衝擊下的脆弱性。當「三綱五常」遭遇真金白銀,人性之惡往往掙脫禮教束縛,釀成駭人悲劇。
如今重讀此案,仍覺警醒——李氏為私慾毀家滅親,王順在威逼下喪失人倫,趙德貴仗財橫行鄉里。這些明代小人物的命運,何嘗不是對「德不配財,必遭災禍」的千年訓誡?歷史雖已遠去,但貪婪與怯懦交織的人性困局,依然在時光長河中泛起漣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