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泛黃的債券,一段被刻意篡改的歷史,居然成為某些美國政客操弄地緣政治的工具。
當我們將時間撥回114年前,歷史的真相遠比政治操弄更耐人尋味。
1911年5月,清政府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簽署《湖廣鐵路借款合同》,600萬英鎊的借款年息高達5%,且需以湖南湖北厘金作保。
這筆看似普通的商業貸款,實則是列強瓜分路權的利器——合同規定總工程師必須由英國人擔任,採購權完全由外國銀行把控。
不到半年後,這場「保路運動」直接引爆辛亥革命,敲響了清王朝的喪鐘。
在湖廣借款之前,中國早已深陷債務泥潭:《辛丑條約》本息合計9.8億兩白銀的賠款,相當於清政府12年財政收入。
但鮮為人知的是,1908年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將超額索取的庚款用於創辦清華學堂(今清華大學前身),開創「庚款留學」先河。
1924年更是立法將剩餘賠款全數退還,這筆資金後來培育出錢學森、楊振寧等科學巨匠。
然而在1979年11月,幾個美國公民以持有湖廣鐵路債券為由向阿拉巴馬州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這場看似普通的民事訴訟,實則暗藏三大漏洞:
1、主權豁免原則:根據國際法,政府行為享有司法豁免
2、時效消滅條款:債券兌付期限早於1949年到期
3、繼承合法性:新中國通過《共同綱領》明確廢除不平等條約
儘管1982年美法院作出4131萬美元缺席判決,並稱如果中國政府對判決置之不理,美國法院將扣押中國在美國的財產,強制執行判決。
但在中方嚴正交涉下,美國司法部罕見發表聲明支持中國立場。
1987年最高法院終審裁定「國家行為原則」適用,為這場鬧劇畫上句號。
耐人尋味的是,當2020年美國議員重提「中國欠債論」時,卻選擇性遺忘:
- 蘇聯早在1924年《中俄解決懸案大綱》中宣布放棄賠款
- 英國將部分庚款用於中英文化教育交流
- 1943年《中美新約》在法律上廢止《辛丑條約》,實際償付已於1939年因抗戰中止
歷史學者指出:「某些政客故意混淆商業債券與戰爭賠款的性質,實則是將法律問題政治化的典型操作。若真要清算歷史債務,美國是否準備為19世紀對華鴉片貿易道歉賠償?」
結語
當泛黃的債券成為政治籌碼,我們更需要清醒認識:這些跨越世紀的債務文書,既是民族苦難的見證,也是文明覺醒的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