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司政區變動的背景
明代在廣西非漢族群聚居區普遍推行土司制度,設置土司政區,對非漢族群進行管理。但是到了一定的階段之後,土司制度也存在相應的問題。
土司制度在開始實施時,各土官因明朝的律法嚴格,故約束其行為。明中後期,吏治日益腐敗,各級文武官員魚肉土官,導致土官逐漸輕視朝廷。

當朝廷的實力變弱時,土官的實力卻在日益增強,漸成尾大不掉之勢。明朝滅亡後,清初仍以籠絡為主。
康熙時期,戶部議定:「雲、貴、川、廣四省土司拖欠錢糧,土官考成則例。得旨,土司皆系邊方世職,與在內有司官不同,不必照流官考成,按分數處分。」
對於土官所欠下的錢糧,仍遵循土官原先的考核方式,而不必按照流官的考核方式進行,以示安撫。不久西南地區爆發「三藩之亂」,清聖祖下令平定叛亂。

鑒於廣西、雲貴等地土司眾多,為了拉攏這些土司,使其不致歸附叛軍。廣西巡撫傅弘烈於是建議每招撫一地土司,都及時向其頒給印信。
需要及時頒給印信,才能使之聽從,從而站在朝廷一邊。
隨著西南政局的穩定,明後期以來土官勢力坐大的弊端日益暴露。至雍正時期,土官與土民出現的矛盾相對突出。

雍正二年(1724),「諭四川、陝西、湖廣、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督撫提鎮。朕聞各處土司鮮知法紀,所屬土民每年科派,較之有司徵收正供不啻倍蓰,甚至取其馬牛,奪其子女,生殺任情。土民受其魚肉,敢怒而不敢言。莫非朕之赤子,天下共享樂利而土民獨使向隅?朕心深為不忍!」
從清世宗的諭令中,土官作為地方官員,卻漠視王法,置土民於水深火熱之中,無視其生命。對朝廷而言,天下之人皆為國家臣民,土官的做法顯然觸及清朝在西部民族地區的統治秩序。

雍正五年(1727),鑒於各地土司仍然肆行不法,雍正帝決定推行改土歸流,對西南地區的土官,由於地理環境的影響,土官的行為已經擾亂到地方秩序。
清世宗下令各督撫籌劃解決此事,通過改土歸流的政治舉措,使之納入到中央王朝的管轄範圍,以此方可安定地方百姓。

清廷任命鄂爾泰為雲南、貴州、廣西三省總督,統籌推進三省的改土歸流,桂西北地區也在改流的範圍之內。
土司政區變動的過程
清代桂西北地區慶遠府管轄的行政範圍為較明代而言,桂西北所設置的土司政區依然能夠保留下來。

但在桂西北地區所設置的土司政區,隨著中央王朝對非漢族群關係的處理,政區發生變動。清代桂西北地區的政區變動主要發生在雍正時期,集中表現為東蘭土州的改土歸流。
而清廷之所以對東蘭土州進行調整,與東蘭土官內部的矛盾存在一定的聯繫。
顯然東蘭土州的改土歸流,是由於韋氏土官內部在承襲過程中出現了相互殘殺的情況。康熙時期,該問題仍未得到較好的解決。

直到雍正時期,知府徐嘉賓上任後,受到土官報復的韋國耀,先遣其家屬向官府申冤。
之後官府招撫韋國耀,通過調查發現韋國耀雖在以前曾抗拒逮捕,但如今年事已高,家人遭到土官殺害。如今投靠官府,應免其罪。隨後官府擬議,今韋國耀投靠官府,而內六哨的土民一向擁護韋國耀,若將內六哨劃給韋國耀管理,必將再起「動亂」。

於是懇請朝廷設置流官對該區域進行管理,以使得該區域安定。而外六哨仍由土官管轄,治所在鳳山。
雍正七年(1729),雲貴廣西總督向朝廷的請求得到朝廷批准,將東蘭土州的內六哨改為東蘭州,而外六哨則為東蘭土分州(後亦稱為鳳山土分州)。
由此看來,東蘭土州的政區性質發生了改變,由原來的土屬政區變成了流土並治的政區。雍正到光緒時期,除永定長官司的境域稍有擴大,其餘土司政區的境域均呈縮少的狀態。

一方面,反映出清廷仍需利用土官維持對民族地方的管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清王朝推行改土歸流的時代背景下,部分土官的管轄範圍呈收縮狀態,土官的勢力受到削弱。
到了清末,桂西北存留的土司政區逐漸由土屬性質向流屬性質轉變,並在民國前期實現了全部改流。,清末桂西北土司政區的性質正發生較大的變動,一方面土官被廢除,委派流官進行彈壓,顯然土司政區已經名存實亡。

另一方面,有部分土司政區的管轄區域已經併入流官管轄區域,從土司政區轉變成為流屬政區。到了民國前期,桂西北的土司政區全部完成改土歸流。
綜上所述,明代桂西北所設置的土司政區,對維護地方的管理上也是起到一定的管理作用。
一直到清代,仍舊進行沿用大部分的土司政區。在雍正時期則將桂西北勢力較大的東蘭州韋氏土官,將其管轄區域一分為二,一半由流官管理,另一半則仍由該土官自行管理。而其他土司政區的土官仍然繼續任用。

直到清末民國時期,桂西北的土司政區才相繼地完成改流。這樣說明了,桂西北地區改土歸流的進程緩慢。然而,桂西北土司政區的設置因地區特殊情況而設置,之後由於非漢族群的「動亂」影響到中央王朝的統治,則通過變動政區的方式,使其納入到中央王朝的管轄內。
因此,清朝統治者在廣西推行改土歸流,採取的是「改大」和「留小」融合的措施,並認為改土歸流也只是一種統治的策略,即使未經過改流同樣能夠保持中央王朝對土官的有效管控,也有助於緩和族群之間的爭鬥,由此保留順從朝廷管束的小土官也是行得通的。

所以,桂西北的政區變動也只是管理民族地區的方式之一,針對桂西北非漢族群「動亂」情況,採取軍事管控策略則是最為直接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