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功以廈門、金門兩島為抗清基地,北上攻打同安、泉州、福清等地,以擴大地盤。從1653年(永曆七年)開始,鄭成功只用一年的時間,基本佔領了閩南沿海地區,軍事發展急劇擴張,兵力規模擴展到二三十萬人。
1654年(永曆八年),鄭成功遙奉永曆為正朔,改廈門中左所為思明州,開府建制。1658年(清順治十五年,永曆十二年)五月,為了擴大抗清戰果,鄭成功在福州率大軍北上,翌年攻取鎮江,包圍南京。
這應該是鄭成功沒有登台之前勢力最為強大的時期,思明府成為了東南抗清中心,一定程度上也是大陸對外貿易的海貿中心。
雖然鄭成功的地盤連半個省都沒有,卻能依靠源源不斷地海貿巨額利潤,養著接近30萬的軍隊。須知,養30萬軍隊,至少也要幾個省的財力才能夠辦到!
為此,鄭成功建立起了一個複雜的財政系統,為其軍事活動籌措軍費。
第一,其大部分收入,均是來自海外貿易,而負責海外貿易的組織便是「五商」。
1650年 (順治七年,永曆四年),鄭成功奪取廈門、金門後,控制住了中國的海外貿易通道,以此為根據地,建立五商,組織聯絡國內同海外的貿易。
五商又分為山、海兩路。山五商設於杭州及其附近,分為金行、木行、水行、火行、土行,負責在領到公款後,收購各地的特產,並送往廈門,將貨物交給海五商後,再去領購貨款。
海五商的總部設於廈門,分仁行、義行、禮行、智行、信行,海五商負責將山五商運到廈門的貨物銷往海外。每一行擁有海船12隻,通常航行至日本、呂宋、交址、暹羅、柬埔寨、西洋等地貿易。
對鄭成功這些貿易活動,荷蘭人在日本長崎《熱蘭遮城日誌》與《荷蘭商館日誌》中有相關記載。其所經營的貿易活動範圍遍布日本、越南、交趾、廣南、暹羅、馬尼拉、巴達維亞等地,幾乎遍及整個東亞和南洋諸海域,是鄭成功重要的財政來源。
鄭氏叛將曾經向清廷檢舉隸屬山五商的商人曾定老,並列出各商領過國姓爺本錢的數據:
「一、順治十一年正月十六、七等日,曾定老等就偽國姓兄鄭祚(即鄭泰)手內領出銀二十五萬兩,前往蘇、杭二州置買綾、綢、湖絲、洋貨,將貨盡交偽國姓訖。
二、順治十二年五月初三、四等日,曾定老就偽國姓管庫伍宇含手內領出銀五萬兩,商販日本,隨經算還訖。又十一月十一、二等日,又就伍宇含處領出銀十萬兩,每兩每月供利一分三厘,十三年四月內,將銀及湖絲、緞匹等貨搬運下海,折算母利銀六萬兩,仍留四萬兩付定老等作本接濟。」
單曾定老一人便從鄭泰處領取了25萬兩白銀,作為本金收買各地貨物,可見五商貿易量之大。
除五商外,鄭氏還有「東西洋船」組織從事海外貿易活動。曾任鄭經戶官的楊英在其所著的《從徵實錄》中寫道:
「永曆十一年(丁西)五月,藩駕駐思明州(廈門),稽查各項追征糧餉、製造軍器及洋船事物。本年二月間,六察常壽寧在三都告假先回,潘行令對居守戶官鄭宮傅察算,裕國庫張恢、利民庫林義等稽算東、西二洋船本、利息並仁、義、禮、智、信、金、木、水、火、土各行出入銀兩。時林義因陳略西洋一船本萬餘未交付算,已先造報本潘存案明白。壽寧謂:『林義匿賺此項系與鄭戶官瓜分欺瞞。』密陳本藩,潘未見冊,亦心疑之。但報冊系藩標日鈴印可查。」
從《從徵實錄》所載可知,第一,東、西洋船同五商沒有統屬關係;第二、在五商和東西洋船之上設有兩個「公庫」,一是「裕國庫」,主管是張恢,二是「利民庫」,主管是林義,西洋洋船船本、利息都交於利民庫;第三,各庫收支,均需每日列冊向鄭成功報告,鄭成功核閱後標以日期,加蓋大印;第四,戶官直接掌管各公庫、行、船;第五,六察官負責稽查戶官及各行、船。
第二,鄭成功跟他的父親一樣,不僅直接派遣人員從事海外貿易,還向沿海私人商船發放「准許證」,憑此徵收船稅。
鄭成功曾在給居住在日本的田川七左衛門(鄭成功同父同母的胞弟,並未與其母田川氏一起返回中國,而留在了日本。)的信中說:
「東洋船應納餉銀:大者貳千一百兩,小者亦納餉銀五百兩;俱有定例,周年一換。其發牌之商,須察船之大、小,照例納餉銀與弟,切不可為賣,聽其短少!不佞有令,著汛守兵丁、地方官盤驗,遇有無牌之船、貨,船沒官,船主、舵工拿解。茲汪雲什一船系十年前所給舊牌,已經地方官盤驗解散,接吾弟來字,特破例從寬免議,但以後不可將舊牌發船,恐遇汛守之兵,船隻即時搬去,斷難追還,其誤事不小!切宜慎之!所請新牌即著還給,交汪雲什領去,如短少吾弟餉銀,後年再不發給也!此札。名具正幅。」
從鄭成功的信上可知,鄭成功向航向日本的商船收取500-2100兩不等的船稅,並發給這些船牌照,有時還需其在日本的弟弟代收。
第三,五商的貿易收入和船稅收入雖然金額龐大,但要作為支持鄭成功常年在東南沿海抗清的軍費還略有不足,為此,鄭成功還在東南沿海向富戶、鄉紳徵收餉銀。
《從徵實錄》載,1654年 (順治十一年,永曆八年)收復漳州後,「行忠振伯派漳城虜縉紳、富戶取餉。時漳官多無出仕清朝,惟張明俊一人派及焉」。
這裡的「虜縉紳」指的就是出仕清廷的鄉紳,既然他們已經背叛明朝,讓其為鄭成功的恢復大業出點錢也就無傷大雅了。而沒有背叛明朝出仕清廷的人則沒有被征派,漳州因出仕清朝的官員少,只征派張明俊一個人。
這些出仕清廷的官員往往身懷巨款,鄭成功每次都能從這些人身上徵收大量銀兩。
《從徵實錄》載,鄭成功在同清軍議和時就曾派人到漳泉地方徵收「樂助兵餉」,「以和議起,分造各勛鎮就漳、泉派征『樂助兵餉』。追晉南地方餉二十萬,進入龍岩地方征餉二十萬,往惠安、仙游等地方征餉三十萬。是年,計派漳屬餉銀一百○八萬、泉屬助餉七十五萬有奇」。
僅這一次便徵得餉銀 183萬餘兩,而當時清朝製造長10丈的鳥船隻需要白銀800兩,這些銀子足夠建200餘艘作為清水師主力戰艦的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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