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底,新京報消費研究院發布的一份送檢報告,在飲料市場投下了一枚「深水炸彈」。報告顯示,其送檢的四款市面上常見的、以「100%椰子水」為賣點的產品,經國外檢測機構採用穩定同位素指紋技術檢測,均存在添加外源水、外源糖的跡象。
值得注意的是,四款送檢產品中包括了連續五年位居中國內地市場份額第一的「if」椰子水。事件曝光後,if母公司ifbh集團股價應聲下跌,截至3月4日午盤,if母公司ifbh集團開盤股價為11.220港元,收盤價為10.580港元,跌幅超5.0%。3月4日下午,溢福if通過官方微博發布嚴正聲明稱「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未添加任何外源糖、外源水及人工香精」。
市場對「健康」「天然」標籤的信任基石出現了裂痕。
產品成分與營銷不符,面臨信任和合規風險
此次椰子水事件的核心爭議點,在於產品實際成分與「100%椰子水」這一營銷宣稱嚴重不符,本質上屬於營銷傳播中的信息失真問題。這直接關聯到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框架下的一個關鍵議題:負責任營銷。
「負責任營銷」指公司在產品或服務的宣傳過程中,秉持高度的責任感,客觀、真實地開展營銷活動,不誇大其詞、隱瞞風險、過度營銷。
簡而言之,負責任營銷要求企業的每一句廣告語、每一個產品標籤,都必須與產品的真實情況保持一致,不得通過文字遊戲或隱瞞關鍵信息來誤導消費者,從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這一理念也是國際通行的準則。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標準中也專門設有「營銷與標識」議題,要求報告因產品信息與標識、營銷傳播違規而引發的事件。香港交易所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要求企業披露關於產品健康與安全、廣告、標籤的政策及合規情況。
而if母公司ifbh集團正是於2025年在港交所上市的企業,在其招股書「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章節中,明確將「負責任市場推廣」作為esg優先事項。同時,if品牌官網亦設立了專門的企業社會責任專欄。

ifbh limited招股書「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章節(部分)
在法律法規層面,中國對營銷宣傳的真實性、合法性有著嚴格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明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這意味著,將添加了外源水和糖的產品標註為「100%椰子水」,涉嫌違反了上述法律中關於真實宣傳、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核心規定,企業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消費者索賠乃至信譽崩塌的多重風險。
天然形象「貨不對板」,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將視角聚焦於「消費者責任」,此次椰子水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更為深刻。消費者責任是esg概念(s維度)的核心組成部分,它要求企業確保產品安全與質量,提供真實信息,並建立有效的客戶反饋與投訴機制。
該事件最直接的傷害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消費者支付溢價購買標榜「100%天然」「0添加」的椰子水,看中的正是其宣稱的純凈、健康屬性。企業利用信息不對稱,用低成本勾兌產品冒充純天然產品,使消費者在「貨不對板」的情況下做出了購買決策,其選擇權被架空。這不僅是一種商業欺詐,更是對企業與消費者之間基本契約的背叛。
椰子水品類的崛起,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消費升級背景下,人們對健康、天然飲食的追求。當頭部品牌和暢銷產品都陷入「真實性」疑雲時,消費者對整個品類的信任將受到打擊。正如報道中業內人士所言,造假行為擠壓了正規使用純原料企業的生存空間,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最終可能讓一個充滿潛力的新興品類過早夭折。
南方周末近日發布的《中國上市公司esg管理風險年鑒(2025)》中的數據顯示,「虛假宣傳、隱瞞產品服務真實信息」是2025年高頻發生的具體風險事件類型之一,全年收錄達101起。在更廣義的「消費者責任」議題下,相關風險事件總計442起。這些數據表明,產品信息不實、營銷誤導並非個例,而是上市公司群體中需要持續警惕的管理漏洞。
從行業風險分布看,食品飲料相關行業在消費者責任方面風險突出。例如,在「批發和零售業」的esg風險分析中,醫藥安全、食品安全、產品質量安全及虛假宣傳是主要問題。雖然椰子水事件中的品牌未必都是上市公司,但其反映的行業亂象與年鑒中揭示的上市公司風險邏輯同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成本壓力下,部分企業選擇在產品質量和營銷真實性上「走捷徑」,將商業利益置於消費者權益之上。
當「100%」不再代表純粹,當「天然」的標籤下可能藏著香精與糖漿,消費者和投資者用腳投票是最終且最有力的回應。對於企業而言,重建信任遠比獲取短期流量艱難得多。它要求企業必須將「負責任營銷」從紙面的指南和報告中的漂亮話,真正內化為從產品研發、生產到市場宣傳每一個環節的行動準則,堅守對消費者誠實的基本商業倫理。
南方周末研究員 鄒力
責編 孫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