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死局,無解

01

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在萬曆剛剛登基一個星期以後,內閣次輔張居正和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聯手做局,趕跑了隆慶的第一託孤大臣、內閣首輔高拱。

屬於張居正的時代就此來臨。

然而當時大明朝堂上因門戶之見黨同伐異,私鬥成風。

再有,嘉靖年間,北有韃靼俺答進逼京師,南有倭寇連年侵入東南沿海,而內地水災、旱災、地震、西南土司叛亂此起彼伏。

雖然這些危險基本都被按了下去,但在大明朝烈火烹油、繁花似錦的表象之下,卻是積弊叢生,這架老舊的國家機器已然百病纏身。

作為內閣的新一代話事人,張居正著手推行改革,已然是箭在弦上。

02

實際上,早在四年之前,也就是隆慶二年(1568年)八月,徐階致仕之後不久,張居正就給皇帝朱載坖上過一封《陳六事疏》,即: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原文過長,具體不引)

對現存的朝政亂象、弊病進行了系統性的陳述,並各自拿出了一套可行的解決辦法。

這封奏疏,是張居正政治理念的重要體現,也可以當成是他日後推行改革的一份總體計劃書。

其中,省議論和重詔令兩項,後來被張居正細化成了一項規章制度:考成法。

萬曆元年(1573年)十一月初四,張居正正式提出了考成法

所謂的考成法,就是如實填寫周報月報和年終總結。

張居正深諳辦公室政治,他規定,凡是六部上奏給朝廷的奏疏在批過紅之後,送往各相關的衙門執行之前,根據所奏問題的緊急程度,結合該地的具體情況,事先給問題設定期限,並且一一記錄在案,每月由專人檢查。

為了防止有人摸魚,還要再另外準備兩本冊子,簡要記入問題的概要,一冊送六科,一冊送內閣。

六科對問題的執行情況進行調查,每個月確認進度,年終總結的時候再總計彙報情況,如果發現有摸魚的情況,即追究當事人責任,予以參奏。

張居正還規定:地方各級官員如巡撫、巡按等官拖延執行,由六部進行揭發;如果六部、都察院有問題,由六科進行揭發;如果六科有問題,則由內閣進行揭發。

這樣做的話,每月、每年都確確實實進行點檢,地方衙門也會意識到執行政策的責任。

六科審查六部和都察院的同時,接受內閣的審察。

這樣內閣就實際上具有了最高終審權,統攬全局。

03

張居正對自己的這套方法很滿意,但在其他人眼裡,卻是個怪物。

為什麼呢?

因為在這套法則里,內閣是最大的領導,它負責監督所有人。

也就是說,任何人都跟著內閣首輔的指揮棒轉,凡是刺頭不聽話的,內閣可以光明正大的給他們穿小鞋。

朱元璋當年廢中書省、廢宰相制、分權六部,苦心孤詣,就怕後代出現權臣,謀奪他朱家天下;

如今,張居正弄了一個考成法,就把言官和六部的考選權都抓在了自己手裡。

這還了得?

言官第一個就受不了了,雖然乾的還是挑毛病的活兒,但是頭頂上又多了個領導,就又多了一層緊箍咒。

更不要說大老闆萬曆現在還捏在你自己手裡。

真讓你玩習慣了,這大明究竟姓朱還是姓別的什麼?

所以,雖然考成法被上諭批准施行,但言官們對它的非議就一直沒停過。

不過非議歸非議,大家也都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

此時此刻,只要大家還端著朱家的碗,就必須給張居正面子,想要發泄不滿只能等機會。

這一等,就是五年。

04

萬曆五年(1577年)九月十三,張居正的爹張文明沒了。

消息傳到京城,張居正生不如死。

這倒不是因為張居正多有孝心,而是以往有規定,在任官員在得知父母親去世消息的同時,都應該立刻向朝廷提出辭職,返回家鄉,丁憂守孝27個月。

問題是,如果張居正這時候回家丁憂,內閣這一大攤子事交給誰?

張居正是強勢首輔。

強勢的領導都有一個通病,就是見不得有人工作能力和自己差不多,他們平時的工作形式也都是一言堂的狀態。

在張居正的內閣里,能夠生存下來的只有應聲蟲和辦事員。

這些人怎麼挑大樑?

所以,為了自己的改革成果,張居正不能丁憂。

何況,張居正要丁憂,宮裡的李太后和萬曆也不會答應。

那這件事有沒有轉圜的餘地呢?

有一個辦法——奪情。

所謂奪情,就是從國家的角度出發,由皇帝出面阻止大臣回家丁憂。

因為丁憂只不過是家事,大不過國事,皇帝讓你留,你必須留。

但張居正想要操作奪情,也有現實困難:

自嘉靖大禮議以來,朝廷的六科給事中及都察院十三道御史變得越來越難搞,大明以孝治天下,這些無風都會起三尺浪的言官,怎麼可能輕易放過這個機會?

何況,大家都讓張居正的考成法給整慘了。

所以一聽到張居正要丁憂的消息,大家都很興奮,頗有種苦日子馬上就要到頭的感覺。

張居正對這些情況自然了如指掌。

所以他做了如下安排:

首先,由朱翊鈞親自下旨奪情,不許張先生回家守制;

然後張居正二上奏疏,表示堅決要回家,朱翊鈞仍然不許;

再然後張居正三上奏疏,表示一定要回家,朱翊鈞還是不許。

過了幾天,由御史曾士楚、給事中陳三謨領銜上疏,請留張居正。

到這個時候,按理說戲已經唱了90%,只差最後一步,朱翊鈞從善如流,表示雖然張先生死了爹,但是國事實在缺不得張先生,大家都想你留下來。

然後張居正再淚流滿面的謝恩就可以了。

但事情的發展,卻超出了張居正的掌控。

05

首先跳出來反對的是吏部尚書張瀚。

張瀚為什麼要當這個出頭鳥呢?

原因很簡單粗暴:沒有考成法,吏部尚書是外朝第一人;有了考成法,吏部尚書就是內閣首輔的大跟屁蟲而已。

而且,張居正一旦去職,內閣里空出來的位置有很大可能是張瀚去補。

不過,張瀚最終還是棋差一著,他忘了張居正什麼人。

他不是一般的首輔,是明代唯一喊出「吾非相,乃攝也」的權臣。

對於張瀚的非難,張居正沒有由自己直接動手,而是由好學生朱翊鈞出面下旨維護張先生,並勒令張瀚致仕退休。

同時,張居正也馬上擬好了吏部尚書的替補人選,並且申請奪俸守制。

所謂奪俸守制也就是說,辦公還仍然繼續辦,不過不領工資,而且不參加喜事等吉慶活動。

另外,張居正還請了個長假,要求次年回鄉葬父。

這些要求朱翊鈞一概同意。

然而事情到了這,根本沒算完,甚至只是開始。

06

張瀚退休之後,下面的官員們反對的更起勁了。

更令人驚奇的是,鬧得最凶,沖在最前面的,是翰林院編修吳中行、檢討趙用賢和刑部主事劉台。

這三個人看著八竿子打不著,其實有著同樣的底色:他們都是隆慶五年進士,而當初他們的會試主考官就是張居正。

簡而言之,他們是張居正的門生。

在明代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有人在科舉入取了你,你們就得給人家當狗,一輩子不能背叛師門,不然就是不忠不孝的畜牲;

可吳中行、趙用賢、劉台這仨貨非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轉頭咬張居正一口,是得失心瘋了嗎?

並不是。

他們只是在做超前投資。

因為這仨人敏銳的捕捉到了一個別人不容易抓住的機會:

現在小萬曆有多依賴張老師,出於逆反心理,他在成年後就有多討厭張老師,為了把張老師分出去的那部分權力再集中在自己手裡,萬曆後面肯定會無所不用其極;

所以,現在有多維護張老師,後面等萬曆親政了,將會以找後賬的方式多倍反彈回來。

張老師已經53歲了,而萬曆才剛15歲,換成你,你把寶押到誰身上?

況且,別的什麼人說話,那不過是政見不同而已,沒多大意義。

身為門生,竟然敢於反對自己的恩師,這不就更顯得自己公正無私嗎?

總之,這是個既賺名聲又得實惠的大好機會,朋友就是用來出賣的,老師也是。

但既然是長線投資,那就表示這哥仨眼下還是要吃些苦頭的,畢竟縣官不如現管:

吳中行、趙用賢各杖六十,劉台杖一百,打完了拖出長安門,直接遠戍充軍。

PS:

哥仨挨了這一大通板子,竟然還沒死,是他們身體素質極強的緣故嗎?

並不是。

真要是打死了人,那豈不是更有損張居正的名聲,事情不是就會變得越來越彈壓不下去了嗎?

這當中的關竅,少年衝動的萬曆可能不太明白,主持行刑的馮保會不懂嗎?吳中行們會不懂嗎?

所以,這就是一個根本死不了人的廷杖,是一個以流血換取名氣的政治做秀。

07

張居正當然不會容忍下面人借著奪情的由頭無休止的胡鬧下去。

等老爹張文明的七七喪期一滿,張居正就強勢回歸內閣上班展開正常辦公。

同時,張居正知會都察院,讓死黨左都御史陳炌準備再開一次京察!

原本的京察是六年一次,這不還沒到時間嘛?

不要緊,張居正早就把名頭想好了:既然年可以閏,京察也可以「閏」,這次就叫「閏察」。

他的用意再明白不過了:老子就是要找後賬排除異己,凡是上一次奪情事件給我使了絆子打黑槍的,一律下崗滾蛋!

就這樣,又有51名各級官員,被冠上了「才力不謹」的帽子,被趕回了老家。

揮完了大棒,張居正開始發糖,凡是擁護奪情的官員,一律提拔陞官。

一頓操作之後,六部尚書也基本全成了張居正的私人班底,張居正終於可以放手一搏。

08

最後,來說說那個最著名的「一條鞭法」。

其實,大明王朝的一條鞭法並不是張居正首創,最初提出這個概念的是嘉靖朝初年內閣次輔桂萼(張璁的同黨,議禮派第二號人物)。

在深入剖析「一條鞭法」之前,先得講講大明朝原本的賦役制度。

古代的老百姓,對朝廷需要盡兩個義務,一個是交稅,一個是服役。

交的稅呢,分成實物稅和貨幣稅兩種:

實物稅是老百姓向朝廷交各種東西,貨幣稅就是交錢。

根據所謂「戶籍」的不同,老百姓交的實物種類五花八門——有的交糧食,有的交絲絹,有的交鐵,有的交鹽,有的交棉花,有的交茶葉,甚至還有的交魚蝦,不一而足,什麼都有。

服役呢,因為朱元璋搞了衛所制,面向老百姓的兵役就沒有了,人民群眾主要承擔的是勞役,也就是每年自帶乾糧無償給官府幹一段時間的活兒,比如修河堤、建城牆、挖陵墓之類的。

而這套賦役制度在搞了一百幾十年之後,各種弊病就逐漸顯露出來了。

首先,朝廷收稅很不方便。

貨幣稅還好,實物稅那些亂七八糟的玩意兒收上來,官府需要分門別類再往上一級交,後面需要什麼東西再由上一級撥下來。

這一來一回,消耗的人力物力成本十分驚人。

而實物稅為主的形式,又讓大明朝特別缺錢。

衛所制剛剛實行的時候,朱元璋以為找到了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當兵的都是自種自收,不用國家花一分錢。

但經過土木之變以後,衛所兵的戰鬥力不行了,只好改用募兵制,這就需要有錢來發工資。

同時,大明朝的宮廷也需要購買各種奢侈品,再加上給官員發工資也需要錢,而偏偏收上來的大部分都是各種東西,錢反而不多。


這就弄得朝廷非常尷尬,只好經常給官員直接發各種東西用來抵工資。(大明王朝1566里就有朝廷給官員發胡椒抵俸祿。)

其次,勞役的分派也是困難重重。

通常,勞役的分派是以戶籍為基礎的,每個縣的官府都必須首先搞清楚本縣有多少需要服勞役的「丁」(成年男子),然後在這個基礎上再根據上級下達的任務分派壯丁去服勞役。

而「丁」的情況恰好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古代既沒有大數據,也沒有派出所的人口檔案,想每年搞人口普查人力物力財力又吃不消。

所以朝廷只能規定每十年組織各級官府對基層進行一次土地和人口的普查,然後根據普查結果,確定各州縣、府、省需要分攤的賦稅和勞役。

但想法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

從明憲宗朱見深開始,皇帝們的心思便有點狂野,工作效率直線下降。

皇帝都偷懶,下面人自然比皇帝還懶。

正經的普查一次都沒搞過,各地的魚鱗冊都是書吏閉門造車瞎寫的。

地方上的土地和人口數據一塌糊塗,一百多年人口竟然沒怎麼漲過,跟實際情況相差很大。

比如某縣的賦役冊子上寫著本縣某鄉有若干丁,分別在某村某村和某村,姓名是誰誰誰,然後知縣派下勞役任務,里長(鄉官)按冊子抽壯丁,結果跑上門一看,冊子上的人都死了好多年了,這就傻眼了。

家裡倒是還有其他壯丁,但又沒在冊子上,這就沒法弄了。

同時,這種複雜而又繁瑣的賦役制度助長了腐敗,加重了百姓的負擔。

因為賦役制度太過複雜,就連進士出身的知縣大老爺們都未必弄得清楚。

所以一到徵稅征勞役的時候,基本就是縣裡的胥吏和里長們一手遮天,說什麼就是什麼。

這些人再和鄉紳一勾結,輕輕鬆鬆就能把賦稅和勞役轉嫁到屁民頭上。

屁民交不起稅,勞役也吃不消,只好逃走,或者乾脆造反,朝廷損失了收入不說,還影響了社會穩定。

08

而桂萼的「一條鞭法」,正是從這些弊病著手,對賦役制度進行重大改革。

其核心的要義主要有兩條。

1、把實物稅為主的賦稅制度改為貨幣稅為主,以後百姓交稅,除了交一部分糧食絲絹等必需品外,大部分稅賦都統一按照標準繳納相應數量的銀子,這樣徵稅就方便多了,賦稅的上繳和下發也方便得多。

2、在核算勞役分攤數量時,不再只和戶籍人口掛鉤,而是和田畝掛鉤。

比如某縣人多田少,按原來的賦役制度就要分攤更多的勞役,本來人多地少就已經很困難了,還要負擔更多的勞役,無異於雪上加霜。

現在改革之後,人口多而田地少的縣,分攤的勞役就會減少,而人口少但田地多的縣,分攤的勞役反而會變多。

可能有人會說,我家人口少,勞役變多了,出不了那麼多壯丁。

關於這一點,一條鞭法設計出了一個制度——把你應分攤的勞役數折算成銀子,再分攤到你的田畝稅中。

到時候你不用真的出壯丁去服勞役,只要按分攤的標準直接交銀子給官府,官府再拿這錢去找人替你幹活,相當於代你出了勞力。

嘉靖九年(1530年),在桂萼的主持下,「一條鞭法」開始在南方各地試運行。

但是,桂萼剛剛把法令推行下去一年不到便去世了。

一條鞭法也漸漸人走茶涼。

09

不過,是金子就不可能永遠被埋沒。

雖然朝廷里沒有明令全國推行,但一些正直能幹的巡撫們還是在自己的轄區繼續偷偷試行這項政策。

萬曆六年(1578年)張居正下令對全國各地區的土地開展清丈行動。

站在國家的角度上,你不把土地情況搞清楚,怎麼來確定勞役分攤入田畝的折算金額呢?

但老張要量田,那就是動了官僚地主階級最直接的蛋糕。

他們多年以來不斷侵吞土地,或者將原先的公地開墾為私田,鑽的就是土地檔案沒人管的空子,官府徵稅時,這些田畝還依然還掛在百姓名下,或者乾脆就不存在,田是他們占著,稅是一文錢也不用交。

但現在張居正要重新丈量土地,到時候他們的老底就得全都漏出來了,能不著急么?

因此,量田工作剛一開始,攻擊張居正的奏疏就像雪片一樣飛到了萬曆皇帝的案頭。

不過此時的老張權勢達到了頂峰,萬曆把他像親爹一樣尊重,任何攻擊都無效,量田工作才得以順利推行。

三年下來,清查出來的田畝居然比原來的賦役冊子數據多出兩億多畝!

朝廷每年能收的稅一下增加了400萬兩,空虛的國庫一下充實了起來,收上來的錢,有力的支持了後面「萬曆三大征」等軍事行動的順利展開。

眼看著大明朝這就要一路奔向國富民強的康庄大道了。

沒成想,就在這個節骨眼上,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五十八歲的張居正突然在任上去世,朱翊鈞開始親政。

朱翊鈞之前在張居正的陰影下生活了十年,啥事兒都得聽張居正的,想自己做點主就會被他媽李太后訓斥,這早就讓他對張先生十分不爽了。

張居正剛死了幾個月,朱翊鈞就下旨剝奪 了他生前的全部官職和榮譽,對張府抄家封門,把張家的十幾口子人活活餓死,甚至把張居正的墓碑都給推倒了。

在這之後,大明朝剛剛起來的「中興」勢頭就戛然而止,開始走上了下坡路。

一條鞭法也被一些官員曲解。

他們要麼借口「不合於本地民情」,硬頂著不推行;要麼則想出各種手段來拖延、敷衍。

還有的官員,雖然表面上推行了一條鞭法,但卻利用了張居正沒來得及制定賦役總額的漏洞,在一條鞭法的框架內又加上了各種名目的附加稅,比如北直隸的靈壽縣,官府制定的賦稅名目就有:田地、夏稅、秋糧、馬草、驛遞工料、馬價、草料、銀差、力差、聽差、里甲、額支、待支、雜支等十幾種,老百姓苦不堪言。

名目如此繁雜,一條鞭法中的「簡化賦役」的意義也就不存在了,老百姓依然弄不清賦稅名目,胥吏和里正們依然可以一手遮天,各種暗箱操作。

而士紳們則與這些人勾結,通過「飛灑」、「詭寄」等手段,把原先該自己負擔的賦役銀子又甩給了田少的屁民,結果還是老百姓倒霉。

比如陝西的白水縣,本身是個地瘠民貧的小縣,但加派卻一點不少。

光是為了供養朱家的藩王、宗室,一年加派的稅銀就有七百三十五兩五錢五分,超過正稅三倍有餘!(明末農民大起義首先爆發於陝西不是沒有原因的。)

除此之外,朱翊鈞還派出大批太監充任「稅使」、「礦監」,到各地用非法手段搜刮財富,搜刮來的財富一部分進了朱翊鈞的小金庫,大部分被各級太監和官員分贓,卻沒有一文錢進入國庫。

老百姓被搜颳得家破人亡,國家卻一天天貧弱下去。

到了萬曆末年,努爾哈赤建立的後金在遼東興起,為了籌集和後金打仗的費用,朱翊鈞又開始加征「遼餉」,全國總計加征五百二十多萬兩,由各省進行分攤。

陝西省被攤派26萬餘兩遼餉,而前面提到的可憐的白水縣又被分攤了遼餉五百餘兩。

可笑的是,所有的這些加派,還都是在一條鞭法的框架內進行的。

換句話說,明末的一條鞭法只剩下了把正稅、勞役和各種加派一起徵收的作用了。

老百姓在一條鞭法下被各種加派壓得喘不過氣來,要麼逃亡,要麼自殺,或者乾脆鋌而走險,成為盜賊。

大明朝的火山,正在不斷聚集著噴發的能量。

到了天啟七年(1627年)春天,白水縣民王二終於第一個樹起了義旗,殺死縣官,奪取縣城,揭開了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序幕,也敲響了朱明王朝滅亡的喪鐘。

十七年後,陝西人李自成帶領大軍進入北京,崇禎皇帝煤山自縊,朱明王朝宣告滅亡.....

參考文獻:《明史》、《明實錄》、《明通鑒》、《西樵遺稿》、乾隆《白水縣誌》、《中國經濟通史(明代卷)》、《清代賦役制度演變新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