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鮮給豬肉「加料」?珠海香洲區一豬肉檔被查出添加硼砂

為保鮮給豬肉「加料」?日前,廣東市場監管推出「315粵守護」專題欄目,其中曝光了多起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珠海市香洲區某農貿市場一豬肉檔非法在豬肉中添加硼砂被查獲。

據通報,2024年10月28日,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對珠海市香洲區某農貿市場一豬肉檔(負責人:張某某)進行檢查,現場查獲硼砂1.505公斤,並對一批豬肉進行執法抽檢,經檢驗,張某某經營的豬肉檢測出硼酸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通報表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且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024年10月28日,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豬肉里添加硼砂並非個案。早在2024年1月,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同樣對外發布了一起銷售「硼砂豬肉」的案件,被告人祝某某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另需賠償公益損失2172.8元,並在市級(含市級)以上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據悉,檔口的豬肉賣不出去時,祝某某就會打一盆清水,抓一把硼砂,兌出洗肉水,再把肉浸泡在水裡。如果豬肉發白賣相不好,祝某某便會往豬血里摻一點硼砂,直接塗抹到肉上。處理過的肉總是看上去更新鮮,摸上去也不會發乾。之後,祝某某再將「硼砂豬肉」和「硼砂豬排骨」售出。

采寫:南都記者 朱鵬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