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補選公司兩位董事,已被罰股民可索賠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2024年6月26日,*ST天沃發布關於補選公司董事的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經公司控股股東上海電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推薦,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同意提名徐超、陳壽煥為公司董事候選人,並將相關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董事任期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換屆之日為止。

本次董事選舉後,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資料顯示,徐超,1981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註冊會計師,碩士研究生學歷;曾在上海交通大學金融學專業和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曾先後或同時擔任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審計師,上海電氣電站工程公司財務部財務控制經理、部長助理、副部長、常務副部長、部長、財務總監,上海電氣電站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上海電氣新能源公司副總經理,上海電氣電站集團/上海電氣電站設備有限公司財務部副部長。現任蘇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截至本公告日,徐超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與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四十六條和《公司法(2023年修訂)》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除深交所《關於對蘇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深證上〔2023〕1123號)外,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陳壽煥,1981年12月出生,中國國籍,高級經濟師,碩士研究生學歷;曾在哈爾濱工程大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習,獲工學學士學位;曾在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曾先後或同時擔任上海重型機器廠有限公司設計研究院設計師、上海重型機器廠有限公司總經理工作部部長、上海電氣重工集團總裁工作部副部長(主持工作)、上海重型機器廠有限公司經濟運行部部長、上海電氣上重碾磨特裝設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上海世達爾現代農機有限公司總經理,中機國能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天沃(上海)電力成套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現任蘇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戰略投資部部長,張化機(蘇州)重裝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日,陳壽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與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四十六條和《公司法(2023年修訂)》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12月27日晚間,*ST天沃發布關於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ST天沃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ST天沃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三、天沃科技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四、*ST天沃未及時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一、對*ST天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50萬元罰款;二、對王佐、林鋼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三、對司文培俞錚慶、王煜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四、對易曉榮、彭真義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23年4月26日收盤時持有*ST天沃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天沃共對外投資了18家企業,參與招投標項目7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