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監管警示秦安股份時任副總經理許崢

南都·灣財社訊  1月2日,上交所發布《關於對重慶秦安機電股份有限公司時任副總經理許崢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並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秦安股份時任副總經理許崢予以監管警示。

經查明,2023年12月13日,重慶秦安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公司)披露關於離任高級管理人員違規減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稱,2020年8月28日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許崢擔任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2020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2021年6月18日許崢在原定任期屆滿前辭去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至2024年2月26 日其原定任期屆滿達 6 個月。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許崢 持有公司股票 335000 股,但2023年1月1日至12月7日,許崢合計減持公司股票 105000 股,減持數量超過上一年末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超比例減持 21250 股,超比例減持金額 259538.6 元。許崢作為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在原任期屆滿後 6個月內超比例減持公司股份的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 2 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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