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發債9萬億創新高,半數用於償還舊債,如何看這一現象?

在我國,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規模一直以來都是備受關注的焦點。據公開數據,今年前11個月,全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總計約9.14萬億元,突破了9萬億元的大關,這一數據遠遠超過了2022年全年的發債規模,也相當於今年前三季度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的總和。

地方政府借錢的合法渠道主要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而這些債券按用途可以分為新增債券和再融資債券。新增債券主要用於公益性項目的建設,是地方政府擴大有效投資、補短板、穩定經濟的重要手段。而再融資債券則主要用於償還到期的政府債券本金或存量政府債務,簡單來說,就是借新還舊。

那麼,面對地方政府債務創新高,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一現象呢?

首先,我們要認識到,地方政府債務的增加並非完全是壞事。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債券來擴大投資,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特別是在疫情衝擊和經濟下行壓力下,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對於穩定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然而,我們也要看到,地方政府債務的增加並非沒有風險。如果債務規模過大,超過了地方的償還能力,就會引發債務風險。此外,借新還舊的方式也並非長久之計,如果債務滾動持續,可能會導致債務負擔越來越重。

因此,對於地方政府債務創新高這一現象,我們既要看到其對經濟增長的積極作用,也要警惕其可能帶來的風險。在未來的發展中,地方政府需要合理安排債務規模,確保債務的可持續性,同時加強對債務風險的防控,確保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總的來說,地方政府債務創新高,一半用於償債,既是地方政府擴大投資、穩定經濟的重要手段,也暴露出債務風險的隱患。在未來的發展中,地方政府需要合理安排債務規模,加強對債務風險的防控,確保經濟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