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發明,大成就——專利的力量

專利的定義是是通過法定程序確定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關係,從而有效保護自己的發明創造成果,獨佔市場,以此換取最大的利益;能夠在在市場競爭中爭取主動,確保自身生產與銷售的安全性,防止對手拿專利狀告自己侵權(遭受高額經濟賠償、迫使自己停止生產與銷售);的保護。

專利權是受到國家專利法保護,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使用(狀告他人侵犯專利權,索取賠償)。可以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亦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及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使企業的產品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申請專利一定要有實物嗎?申請專利不一定要有實物可以是技術性的軟體程序,工藝配比等。申請專利可以只提供申請文件,如請求書、說明書、摘要等文件。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