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2月21日訊(記者 何凡)一份一審判決書將一樁涉案金額合計超13億元的虛開發票案件揭露出來,其中涉及仿製葯龍頭企業齊魯製藥。判決書顯示,巢湖醫統天下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根據齊魯製藥賬外資金需求,虛構交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一般情況下這種交易是為了支出公司不便列支出來的錢。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某頭部葯企與服務平台合作虛開發票13.51億元」,財聯社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核實到相關虛開發票案件判決書。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該判決書顯示,公訴機關指控稱,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間,巢湖醫統天下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向齊魯製藥及其關聯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13925份,金額共計12.75億元,稅額共計7647.59萬元,價稅合計13.51億元,被告人趙某非法獲利十萬餘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被告人趙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此份判決書全稱為《趙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一審刑事判決書》,案號為〔2024〕皖0181刑初327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發布日期是2024年12月3日。
判決書顯示,2018年8月,馮立欣(已判決)利用齊魯製藥有套取資金用於賬外支出及其他目的的需求,註冊成立巢湖醫統公司,與齊魯製藥達成合作協議。被告人趙某於2019年3月入職醫統天下(北京),後於同年12月擔任運營部總監,負責管理、指導巢湖醫統運營部。
齊魯製藥按照巢湖醫統安排提供三百餘名員工身份信息,於巢湖市成立多家個體工商戶並開設銀行賬戶,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公章均由巢湖醫統公司統一保管、使用。
之後,齊魯製藥在沒有接受任何藥品推廣服務和藥品交易的情況下,根據自身賬外資金需求,按月通過郵件將對應資金需求的開票信息、資金迴流賬戶等內容發送至巢湖醫統天下運營部,運營部將信息上傳至巢湖醫統天下信息平台,生成結算單。
巢湖醫統天下按照結算單,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給齊魯製藥及其關聯的山東萬潤醫藥、合肥永吉醫藥、上海麥卡森醫藥、長春欣盛醫藥等公司。同時,巢湖醫統天下先後委託兩家財務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上述個體工商戶,按照結算單金額9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巢湖醫統天下。
齊魯製藥及其關聯公司收到發票後按照結算單金額轉賬至巢湖醫統天下,巢湖醫統天下再按照結算單金額的91%,轉賬至齊魯製藥各省事業部實際掌控的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中,完成資金迴流。
財聯社記者查閱工商資料獲悉,巢湖醫統天下系醫統天下(北京)全資子公司,但已於2024年2月18日被吊銷。馮立欣除是巢湖醫統天下受益所有人及實控人外,還曾在2018年11月9日前擔任過醫統天下(北京)法人代表。
財聯社記者電話聯繫齊魯製藥方面問詢該事件詳情,但並未從公司方面獲得回應。
有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分析認為,齊魯製藥方面可能把一些錢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轉到了體外,通過這種貿易支出公司不便列支出來的錢。根據該判決書內容無法判斷這部分錢的最終用途,但一般來說醫藥企業可能會用於支付給醫藥代理商、醫務人員的灰色費用,也可能在融資成本很高,即利息超過貸款基準利率4倍的情況下,償還利息。
而自2024年以來,齊魯製藥作為被告或被上訴人涉及的案件至少有5起,與買賣合同糾紛、勞動關係糾紛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