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射隼』

[原文]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易經·雷水解卦》

[譯文]

上六:王公在高牆上去射鷂鷹,擒獲它;沒有不適宜。

象傳》說:王公去射鷂鷹,是為了解除悖亂。

[註解]

①本文是『雷水解』卦的上六爻內容。

②『公』是因上六爻位尊而非君,稱『公』;上六爻在上卦震卦中,震為諸侯,稱『公』。

『射』是因二、三、四爻互離,離為戈兵;三、四、五爻互坎,坎為弓輪;合之為弓箭。

『隼』是指鷂鷹。因「解」卦由「小過」卦變來,「小過」卦有飛鳥之象。隼為猛禽,代表兇猛小人。

『高墉』是指高牆。因「小過」卦二、三、四爻互巽,巽為繩直、為高,有城牆之象;「解卦」上六爻位置最高;合稱為『高墉』。代表盤旋於高位。

③『無不利』是指無所不利,沒有任何不適宜。

『解悖』是代表解決盤旋於高位的兇猛、悖逆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