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曆十月二十,是我所在鄉鎮街道逢古會的日子。
漫步人頭攢動的大街上,放眼望去,萬千人的著裝精彩紛呈。與我同行的夥伴說:「時代變了,很難找到穿著同樣服裝的人。」
「是啊,生活好了,過去單一的著裝模式已一去不復返。」我附和著說。
回想起布匹憑票供應的年代,人們穿的衣服大都是藍、黑兩種顏色。女人穿大襟褂子,男人穿中山裝。不挨冷受凍就很好,哪有什麼花樣、款式可言?
小時候,棉褲棉襖裡面都沒有襯衣。在寒冷的冬天,風從脖頸里、從腳脖子處,一個勁兒地往身體里鑽。凍壞了臉、手自不必說,兩胯上部皸裂的皮膚,與粗大布棉褲摩擦,那是鑽心的疼。
在那個年代,大多數的人都穿帶補丁的衣服。女孩子沒出嫁的時候就要學會做針線活,不然的話,到了婆家就會被人笑話。
九十年代末,我所在的單位削價處理縫紉機。因沒能買到便宜的縫紉機,我懊悔了好長時間。直到後來人們不再做衣服穿,或補衣服穿,我才不覺得沒買縫紉機是一件後悔的事。
時代變得欣欣向榮,人們都過上了小康生活。穿著打扮講究時髦,講究舒適。羊毛衫褲、呢子大衣已成為人們禦寒的日常,臃腫、笨拙的棉褲及棉襖,基本上沒人再穿。
在大城市裡謀生多年,有的女同事好奇地問我:「你們鄉下人是不是穿得都很土?」
我說:「農村人除了打工收入以外,還有種地收入,生活上一點都不比城裡差,穿著上早已與城裡人一樣了。不然的話,去農村走一走,你的穿著,肯定與農村女孩子難以分出高下。」
可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前兩天,我接待了一位來我門市買東西的老者。因他穿一件褪了色的藍色中山裝,我就很新奇地對他說:「這都什麼年代了,你怎麼還穿這樣的衣服啊?」
他說:「論條件,家裡高樓大廈住著,兒女們在城裡都有房有車。穿衣服,對我來說,真不算是困難的事。可是,俺莊戶人嗎,勤儉慣了,衣服穿舊了也捨不得扔。家裡像這樣二三十年的衣服,還有很多。」
勤儉持家的精神不能放棄。可是,過於克制,穿著上邋裡邋遢。對自己顯得沒有尊嚴,對與你接觸的人顯得不夠尊重。這種有悖於時代風貌的事,可取嗎?我在心裡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