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新的增值稅發票政策、新版申報表正式實施!
開發票必須按照新規執行,會計收到不符合規定的發票,要立即退還,否則損失還得由自己來承擔。收到不合規發票該如何處理?
0.1重要!9月發票新規來了!
再次提醒各位:稅局嚴查!開16%、10%發票要格外注意!
各級稅務機關要以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採集到的發票數據為依託,跟蹤監控納稅人發票開具情況,並且據此採取有針對性的服務和管理措施。
對於大量開具舊稅率發票等情況,要進行分析研判。
0.2在收到發票的時候 一定要重點檢查7個方面!
一、發票有沒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
二、稅率適用是不是對的?
三、發票內容與實際業務是不是相符?
四、籠統的開辦公用品、食品等名稱發票一律不行!
五、發票章蓋的不規範的一律不行!
六、開具匯總辦公用品、食品等發票,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外加蓋上發票專用章,A4紙自行列印的一律不行!
七、開具培訓會議清單,必須由酒店系統或銷售系統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其它途徑開具的清單無效!
0.3 4種不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問答
開給個人的普通發票,是否需要對方身份證號碼?
16號公告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所以16號公告不適用給個人開具普通發票的情形。
購買方是政府機構、事業單位的,是否只填寫開票名稱?
16號公告第一條第一款明確,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
所以16號公告不適用給政府機構及事業單位中的非企業單位開具發票情形。
取得未填寫納稅人識別號的普通發票是否可以報銷入賬?
根據16號公告第一條第一款的表述,取得開具日期為2017年7月1日後的普通發票。
如果未填寫納稅人識別號的,屬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於辦理涉稅業務,如計稅、退稅、抵免等。
國外客戶沒有信息,出口企業的發票如何填寫?
購買方為國外客戶的,不適用16號公告的規定。
0.4收到不合規發票該如何處理?
補開發票
企業取得的不合規發票無法作為扣除憑證,會給企業帶來損失,因此必須找銷售方重開發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彙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
補開、換開後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一定要找真實的銷售方換開發票,如果原開票方屬於第三方,再找原開票方開票,就違反了稅前扣除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原則,不能作為甲公司稅前扣除的憑證。
無法補開的特殊情形
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過程中,因對方註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
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1)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
(2)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3)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4)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5)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6)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