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結婚10年突患腎水腫,丈夫躲起來不管不問,竟有陌生女人來電:你們離婚吧!

十年夫妻,竟然有陌生女人催離婚辱罵?婚姻誓言中的「無論疾病還是健康」在現實面前顯得如此蒼白無力。11月21日,河南鄭州的杜女士,告訴了小莉,長在她心底的刺!

杜女士介紹,自己和老公結婚10年,兒子8歲,丈夫掙錢她顧家,因為工作原因,兩人異地,可沒想到每天噓寒問暖的丈夫,竟然有一天也有外遇?

一個陌生女人給我打電話,還發消息辱罵我,說和我老公在一起快2年了,問我們什麼時候離婚?她就是要把他們倆的關係曝光,讓我和我老公離婚!

杜女士的遭遇令人心碎。她與丈夫攜手走過近十年時光,共同養育了一個八歲的孩子。十年婚姻,她將全部心思投入到家庭中,甚至沒有為自己留下任何積蓄。

「我和孩子在他心中到底算什麼?」杜女士哽咽道,聲音中滿是疲憊與無助。腎積水的診斷對她來說已是沉重打擊,而丈夫的背叛與逃避更是雪上加霜。

到底事實是否如此?小莉找到杜女士的丈夫,沒想到她說,我不是他老公,我就躲起來,我不見你。

與此同時,杜女士丈夫解釋,我在婚內我有曖昧對象,我有過錯我承認,自己和那位異性已經斷聯了,去年已經起訴離婚,今年是第二次提出離婚,當初在一起認識的時候就有離婚的想法,只是當時意外有了孩子。

目前,考慮到二人還在婚姻續存期間,杜女士丈夫表示願意每月支付2000元,如果她有其他訴求,可以跟法官溝通去爭取。

小莉查詢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當一方患病需要治療時,另一方應當支付醫療費用,提供必要的照顧和支持。

「特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拒絕支付必要醫療費用的行為,可能構成遺棄。」

在司法實踐中,類似案件中患病一方有權要求配偶支付扶養費,包括醫療費用和生活必需開支。法院通常會支持這一訴求,尤其是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支付醫療費用的情況下。

而對於婚內與他人存在曖昧關係的行為,「涉嫌違反夫妻忠誠義務,在離婚訴訟中可能影響財產分割和損害賠償的判決。」

來源 | 小莉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