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個老伴家庭條件不錯,但是他大我10歲,非要領證,我不願意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故事源於生活,請勿對號入座。

(為了方便閱讀,本文第一人稱)


我今年52歲,前段時間經朋友介紹,找了個老伴,兩人搭夥過日子。

朋友給我介紹的這個老伴,姓徐,今年62歲,退休金7000塊錢,有兩套房子,兒子已經結婚,現在就想找個伴,搭夥過日子,順便在照顧照顧他的一日三餐。

我一開始對他還挺滿意的,主要是老徐的退休金挺高的,我們都不年輕了,也不搞那些虛的,覺得他條件好,就答應和他相處一段時間。

相處了大概幾個月後,他就催我去領證,我不願意,跟他說在考慮考慮。

可是他卻說:「要是不領證,我感覺不太好看,人家要說閑話的,咱倆都一把年紀了還和年輕人那樣同居,實在是不好看。」

可我覺得我們都這麼大年紀了,也沒有必要再去領證,如果領證了,他要是躺床上了,我還得伺候他,所以我就一直推脫,不想領證。


最後他問我道:「你為什麼不願意和我領證,領證了才是合法夫妻,這樣不清不楚還不如就不找。咱倆就各過各的。」

我只得實話實說道:「老徐,你比我大十歲,萬一你躺床上了,我還得伺候你,我們也相處了這麼長時間了,你也知道我不是個能幹的女人,所以……」

後面的話,我不好意思說出口,這樣顯得我太自私了,平時吃他的喝他的,還住在他家,可他有事了,我又不願意承擔。

老徐可能也知道我的未盡之言,他說:「你考慮的也對,既然這樣,那就不領證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說:「其實我年紀也大了,不會照顧人,你身體看上去不錯,反而是我身體,有個頭疼腦熱的還要你來照顧,所以為了咱倆好,還是不領證,以後有什麼情況,還是各自找各自的兒子吧。」


和老徐把話說開了後,和他相處反而更和諧了,搭夥過日子,雖然有些感情,但是並不多。

老徐的退休金會給我3000塊錢的生活費,他出錢,我就出力。

我兒子早就成家立業了,孫子已經2歲了,現在是丈母娘在帶,兒子結婚後就沒有問我要過錢,我後來上班的那幾年,存了大概有180000塊錢,等我和老徐要是分開了,我就回老家鎮上買套房子,給自己安排一個窩。

所以老徐給我的3000塊錢生活費,我愣是給摳下來1000塊錢存到了自己銀行卡里。

老徐對錢財不是很上心,我和他都過了這麼久了,手裡也攢了5000塊錢,他都沒有懷疑。

我和老徐兩個人省吃儉用2000塊錢就足夠了。

雖然有時老徐也會問問菜的價格什麼的,我就實話實說,他要是有意見,我就把錢拿出來,他要是沒意見,以後就這樣了。

後來他見吃的還不錯,也就沒有再問了。反倒是偶爾還給我發個小紅包啥的,日子過得倒也還行。


如果不是找不到工作,我也不會找個伴,讓他提供吃的喝的,還不用交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