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還是一家人嗎?有人說是

有人認為"離婚了還是一家人"——這話聽著挺溫馨,實際上不過是自欺欺人。

說這話的人,要麼是還沒放下,要麼是怕被人說閑話。

我見過最離譜的,一對夫妻離婚五年了,男的每周還去前妻家吃飯,美其名曰"陪孩子"。

結果孩子高考完第一件事妻子說:"以後,你能不能別來了?"

1. 婚姻散了就是散了

結婚證換成離婚證的那一刻,你們在法律上就沒關係了。就像辭職了還天天回原單位打卡,這不有病嗎?

有個女客戶跟我說,她前夫離婚三年了還管她叫"老婆",她新交的男朋友差點因為這個跟她分手。你們說這叫什麼事?

2. "為了孩子"是最爛的借口

多少人說離婚後要保持聯繫"為了孩子",結果呢?孩子夾在中間更難受。

我認識個小朋友,爸媽離婚後還假裝一家人,每次見面都演戲。後來這孩子跟我說:"叔叔,他們以為我不知道,其實我早看出來了。"

3. 真正的負責是劃清界限

聰明的離婚夫妻都懂這個理:

該給撫養費按時給,

說好探視時間不遲到,

除了孩子的事其他少摻和。

這才叫對孩子負責。

那些借著一家人名義插手對方新生活的,說白了就是放不下。

4. 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

有個大姐,離婚十年還天天打聽前夫的消息。

人家都二婚生孩子了,她還活在"我們終究是一家人"的夢裡。

何必呢?離婚就是給彼此一條生路。拖著不放手,耽誤的是自己的人生。

說句實在話,離婚了就是離了。該斷的斷乾淨,對孩子好,對你自己也好。

成年人最該學會的就是接受現實——散夥了就是散夥了,各過各的才是正經。

記住:離婚了就不是一家人了,雖然很傷心不願意接受,但是現實就是如此的現實,因為有一個人心走了,另一個人怎麼努力也不行。

真正的放下不是做親人,而是把對方當成通訊錄里一個不需要特別聯繫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