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窮,就不要走親戚了,讓人看不起,還讓孩子受委屈

人窮就不要走親戚了,讓人看不起,還讓孩子受委屈。

周末的時候我一親戚打電話讓我們一家過去吃飯。

我老公因為要加班,沒有去,就我跟孩子去了。

那雖然我過的並不好,但是我去別人家裡從來不空手的,加上自己也有孩子,去別人家免不了要吃零食,點心,也不能白吃人家的。

那天我就買了一提牛奶,三斤提子,一掛香蕉,還稱了一包蛋糕,一共花了177塊錢。

買提子的時候,孩子要我買榴槤肉,一個盒子裡面裝的兩小坨要25塊錢,我沒買,孩子很不高興,說給別人買東西都捨得花錢給他買,就不捨得了。

我心裡也有些難過,但是還是沒買,一是覺得貴了,二是覺得那個剝好的榴槤肉,我怕放的時間長了,等哪天等他爸爸發工資了,給他買個帶殼的。

以前我上班的時候,他要買榴槤吃,我都不會拒絕他。記得有一天在超市130給他買了個小榴槤,出了超市,我倆就坐在公園的長凳上把它剝開吃了。

可現在不一樣了,我沒有上班,收入低了,買榴槤這樣的貴水果都要三思了。

後來想著心裡過意不去,我就跟孩子說下次再給他買榴槤,今天給他買點別的水果,哄了一會兒,他才答應讓我給他15塊錢買了一盒現剝的菠蘿蜜

他拿在手上邊走邊吃。

親戚那天還請了別的客人,大家都是親戚,也都帶著孩子。

上桌吃飯的時候,那個請客的親戚就會給別的孩子夾菜,說這個是專門為你做的,因為你喜歡吃,給那個孩子夾菜,就沒有特意的給我孩子做一個他喜歡吃的。

不知道是菠蘿蜜吃多了,還是桌上的飯菜不合孩子的胃口,孩子吃了幾口就不吃了,說飽了,我就讓他下桌了。

有孩子喜歡吃炸雞胸肉,親戚準備了;有的孩子喜歡吃毛豆桌上也有;還有的孩子喜歡喝肚片湯;親戚也細心的照顧到了,唯獨沒有照顧我孩子的口味。

本來無所謂,客隨主便嘛,可想想那天親戚為別家的孩子都考慮到了,就沒考慮我的孩子,心裡就有點落差了,不舒服。

吃完飯我們玩了一會兒就回家了,這樣的聚餐,下次能拒絕還是拒絕吧。

走個親戚花我177塊錢,吃的也不順心,還不如給孩子買個小榴槤,再買兩斤肉吃。

以後面子也不顧了,看不起人的親戚該拒絕就得拒絕,有些人你對他以禮相待,他不會對你以禮相待的。

人窮少走親戚,過好自己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