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歲單身大爺的再婚要求過分嗎?

鄰居劉大爺今年七十歲,老伴去世五年了,二個兒子都在外地成家立業了,疫情三年都沒有回來,劉大爺最大的愛好就是喝茶,吸煙,下象棋,自由自在的生活未免也太單調了點,每次和一起下象棋的同伴們分手回家,心裡未免有些失落感,人家回家都有老伴做好的熱氣騰騰的飯菜等著,唯有他老劉頭回家清鍋冷灶。每次都是湊合吃口,填飽肚子而已。不會做飯是他的缺陷。老劉頭徵得二個兒子的同意,再婚的條件他只有二條:第一隻要求一個女人。第二:過來女人當家。看起來要求不高,尋尋覓覓五年,介紹的人也不少,相親的幾個女人要求,有的小老劉頭十多歲,要求給自己的兒子買房子,有的女人要求每月給一千元的零花錢。有的要求給買養老保險。總之要求不低,一個沒成。老劉頭說,你要求保障,誰給我保障啊?其實他說的也有道理,男的給女的保障,男的保障誰給呀?女人進門當家其實也算一個態度,三千多點的退休金,二個人生活費得二千吧?老劉還的吸煙喝茶,家庭瑣事開資呢?歡迎友友們評論,給出合理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