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是我自己的事。我寧願午夜時分跪在門廳苦等你的身影;
愛你,是我自己的事。我寧願一個人生下你的兒子,並獨自撫養;
愛你,是我自己的事。我寧願臨死之前才告訴你所有真相。
R作家在41歲生日這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來信,是一個陌生女人寫來的。信中講了一個漫長、凄婉的愛情故事,而R對此卻一無所知。女人用一輩子,演繹愛情,踐行一句話:我愛你,與你無關。
上次讀這篇《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是什麼時候,那時我還在讀大學吧?面對這樣一個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年輕的我是什麼感覺?
美則美矣,悲則悲矣,但俗人不外是「咦,世上竟然有這樣傻的女人」?
時隔多年,回看記憶中那個為愛而愛,奉獻一生卻不求回報的陌生女人,便只有佩服了。
女孩:我愛你,但與你無關
你沒有認出我來,那時候沒有,永遠,你永遠也沒有認出我來。當時我是第一次遭受到沒有被你認出來的命運啊,這種命運貫穿在我的一生中,並且還帶著它離開人世。
席慕蓉在詩里寫道:
如何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刻,為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讓我們結一段塵緣
佛於是把我化作一棵樹,長在你必經的路旁
陽光下慎重地開滿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當你走近請你細聽,顫抖的葉是我等待的熱情
而你終於無視地走過,在你身後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女孩13歲時和寡母居住在這個處所,有一天,原先的鄰居搬走了,據說有個作家要搬來,人還沒來,精緻的傢具先搬來了,還有一車車的書。這些都讓女孩對作家心生嚮往之情。
R作家身處社會上層,有僕人貼身伺候,生活優越而且知識淵博,見多識廣,興趣廣泛,喜歡旅行。
而女孩身處社會底層,家境貧困,與性格怯懦的母親相依為命,穿的也是打著補丁的衣服,性格內向,看上去靦腆、羞澀。
女孩第一次見到作家時,他穿著一套迷人的淺褐色運動服,走樓梯時兩級一步地上樓,他有一張生機勃勃的臉和漂亮、有光澤的頭髮,動作像17歲的男孩一樣輕盈。
女孩在心裡感嘆道:
這是一個多麼年輕英俊、身材頎長、動作靈活的人啊!
第一眼,女孩就感受到了男人的兩面性:一方面是一個情慾旺盛、放蕩不羈、沉迷於玩樂和冒險活動的年輕男孩;另一方面是無比嚴肅、盡職盡責、博覽群書、學富五車的成熟男人。
就這樣,女孩對作家的感情最開始就是帶著仰望的姿態,以一種崇拜的姿勢開始。
女孩開始提升自己。她做的第一件事是盡量讓自己穿得整潔漂亮。
我把自己的衣服刷得乾乾淨淨,縫得整整齊齊,好在你面前顯得乾淨利索,讓你喜歡;我那條舊學生裙的左側打了個四方的補丁,我感到難看極了。我怕你會看見這個補丁,因而瞧不起我,所以我上樓的時候,總是把書包壓在那個補丁上,我嚇得直哆嗦,生怕被你看出來。
不僅努力做著外在的改變,女孩還儘力提升自己的內在美。她開始拚命讀書,每天讀到深夜,讀了上千本;成績也從班裡的小透明一躍成為全班的第一名;因為作家喜歡音樂,女孩開始開始鍥而不捨每天練習鋼琴。
除此之外,女孩開始了每天的等待和窺探。她做了很多傻事,親吻作家摸過的門把手、偷作家進門前扔掉的香煙屁股,晚上,女孩反覆不停地下樓,到衚衕里痴痴地盯著作家房間,為了更明白無誤地感覺作家的存在。
有一天,女孩和女同學散步回來,遇到作家,女孩搶上一步為他打開大門。作家停下腳步,望著女孩,目光溫暖、柔和、深情,含情脈脈地微笑著。
這種眼光是作家對待女性的方式,這是一個天生的誘惑者的目光。
但是,16歲的女孩分辨不出這一點,就在這一個瞬間,女孩徹底愛上了作家,這個還沒有發育完全的黃毛丫頭一下子變成了女人,永遠迷上了作家,從此對作家的愛成了女孩的命運。
後來,女孩的母親改嫁有錢的遠方親戚,他們一家離開了維也納小城。
沒有作家的日子,女孩的生命中從此沒有了陽光,如行屍走肉般活著。
18歲時,她以自立為名,回到維也納。
她每天都會到作家所住的小巷口張望。在第一千次張望時,她終於遇見了他,憑藉自己的年輕美貌成功引起了作家的注意,兩人共度了三個日夜。
少女對自己愛了五年的男人,終於愉快地獻身,並為之欣喜若狂。
三天後,作家說自己要出遠門,拿了一些錢給女孩。他以為女孩也和街上那些隨便的女孩子一樣,是貪圖金錢。
離開的時候,作家送了女孩一朵白色的玫瑰花。
作家沒有認出女孩,也沒有問她的名字。
女孩懷孕了,十月懷胎後生了一個男孩,為了給兒子提供優渥的物質生活,女孩開始委身於各種有錢的男人,不管老的少的。
女孩這麼說:
我的身體屬於你一個人,既然你並不愛我,那麼不管我的身體做出什麼事來,我也覺得無所謂。
雖然這麼說,但是,女孩卻不答應任何人的求婚,因為她要為作家保持自由。每年在作家生日這一天,女孩都會買一束白玫瑰送來。
在一個舞廳上,和情人在一起的女孩又碰見了作家,女孩的美麗又一次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以為女孩是一個風塵女子。他招招手,女孩扔下情人跟著作家跑了。
兩人又共度一夜。
第二天早上,作家說,自己要出發去旅行,他還說,我一回來,就去找你,然後他拿了幾張大面值的紙幣給女孩。
原來,作家只把女孩當做無數風塵女子中的一個,為了錢,所以才投入他的懷抱。
她對於他,始終是一個陌生的存在。
女孩黯然離去,頭髮上插了一朵行將凋謝的玫瑰花。
此後經年,女孩依然會在每年作家過生日時送來一束白玫瑰。
現在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她的孩子,他和作家的孩子。
可是,在女人31歲這年,兒子得了流感。那時的流感足以要人的命。在護理兒子的過程中,女人也染上流感,躺倒在兒子身旁。
臨死之前,女人給作家寫了這封信。
愛,百轉千回。即便只是一個人的事,但也應該在另一個人那裡求得圓滿。
陌生女人用生命愛了作家一輩子,她的愛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任何現實意義。這種愛而不得的痛跟隨了女孩一生。她說,她不後悔,因為愛上他,是她的命運。
作家:曾有一個女孩如此深愛我
信終於看完了,R作家雙手顫抖。一些零碎的片段湧入腦海,他似乎記起那個年輕美麗的鄰家女孩,可是他卻怎麼也想不起她的名字。
他的目光落到面前空著的藍色花瓶上,花瓶里沒有鮮花,這還是第一次。在過生日的這一天,他的房間里沒有白玫瑰的幽香。
他隱約想起了那個看不見的女人,那個無影無蹤的女人。
男人花心加太粗心,既善良又懦弱,既能揮灑激情又會逃避。因為不知道玫瑰是誰送的,所以愛那朵玫瑰。
多麼富有詩意,可是又是多麼愚蠢。
一個女人,真正愛上一個男人,她會比男人更了解自己。如果沒有這個深愛自己的女人,他可能一輩子活在既不開心也不難過的日子裡。
是女人讓他重新發現了自己。
暗戀是低到塵埃里的欣喜
暗戀是人間最美的情感。如果兩人真正走到一起,反而不容易長久。因為暗戀的階段,兩人都賦予了對方太多的光環。
女孩對作家的感情說到底是暗戀,這種無法自拔的迷戀和依戀,恰恰是因為得不到,所以化成了深深的愛,隨著時間的拉長愈發沉重。
看著電影里的女孩,感受著那份執著和無奈,我的心裡唯有無盡的感嘆。
女主的痴情讓人唏噓,她堅持著自己的原則:我愛你,與你無關。
真的是這樣嗎?
愛你是我自己的事。女孩在這一點上做的夠狠夠絕,用自己的溫柔暴力讓男人一輩子都難以忘懷,即使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沒有她的照片,甚至對過往的事情一無所知。但是,他就是記住她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因為愛你,我選擇在花樣的年華里,用一生去守候愛情。
女孩的倔強令人心疼。如此深情,卻難以啟齒。
我愛你,與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