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弒夫案始末:妻子拒將財產給丈夫和小三,她舉起鐵鎚一陣狂砸

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讓三分何等清閑」,在人生中最重要的智慧就是退讓。特別是在婚姻中,只有互相妥協和體諒,才能夠確保婚姻長久如一。而一旦雙方都據理力爭,那麼無論多麼恩愛的夫妻雙方,最終都將反目成仇。

2014年江西就曾發生過一起慘烈的殺夫案,被害人李俊雄和妻子是青梅竹馬。在雙方父母的壓力下走到了一起,但是原本恩愛的夫妻卻漸漸疏離。丈夫變心找了小三,對妻子實施家暴,還要妻子凈身出戶。為了將財產留給自己的一雙兒女,妻子童美玲狠下心來舉起鐵鎚,砸向丈夫的腦袋。

童美玲,江西人,她與丈夫李俊雄是兩小無猜的發小,兩人從小學開始就是一起長大的好朋友。到了20多歲時,自然而走到了一起,即使雙方父母都不同意他們結婚,但是生米煮成熟飯的他們用事實令父母妥協。

可婚後的日子遠沒有兩人想像中那麼美好,為了生活李俊雄開辦了一個煤渣廠。童美玲也不願意看著丈夫一個人辛苦,她每天都會去廠里幫忙,很多苦活累活她都願意干。1990年童美玲的孩子出生,是一個可愛的女孩,李俊雄給她起名叫李清。

雖然有了孩子,但李俊雄的母親依舊對這個媳婦不滿意,受到傳統思想影響的她,一直都希望有個孫子傳宗接代。為了討好婆婆,童美玲選擇在此懷孕。可是廠里勞累的工作壓垮了她的身體,1991年童美玲小產了。

經過這件事,李俊雄強制性要求童美玲在家好好待著不要去廠子里。一開始童美玲還滿心歡喜,認為這是丈夫關心自己。可很快她就發現,丈夫不讓自己去廠里,實際是另有所圖。原來丈夫在廠里包養了一個貴州女人,經常夜不歸宿,而童美玲在廠里難免會不方便,因此李俊雄才讓她回家。

得知這件事後,童美玲氣得和丈夫大吵,甚至衝到廠里將兩人捉姦在床。眼見醜事被公開,李俊雄對妻子也不再溫良和善,不僅不給妻子一分錢,甚至還對妻子家暴。為了維持自己的生活,童美玲只能出去打工。

在打工時她遇到了一個叫劉保才的同事,劉保才非常同情童美玲的遭遇,經常在晚上送她回家。而這件事被李俊雄得知後,又開始毆打妻子。為此童美玲多次想到了離婚,可此時的她已經給李俊雄生了兩個孩子,看著膝下的女兒和兒子,童美玲選擇忍讓。

直到某一天,李俊雄主動提起了離婚。從其他人口中聽說了童美玲和劉保才的事後,李俊雄惡人先告狀,說童美玲出軌了,所以要讓她凈身出戶。童美玲堅持自己沒有出軌,然後又開始懷疑李俊雄為什麼主動要離婚。

經過調查童美玲才發現,原來李俊雄的煤渣廠要拆遷,拆遷費是按照兩人和孩子的人頭計平分。如果她被凈身出戶,很可能丈夫把這筆錢都拿去給其他女人,到時候自己孩子應得的一份都不復存在。

想到這裡,她更加堅持不離婚。為了逼迫童美玲,李俊雄對她的家暴越來越嚴重。為了不讓童美玲逃跑,李俊雄每次家暴時都將其脫光了打。在身體的摧殘和精神的壓迫下, 童美玲終於開始「反擊」。

2014年12月1日,李俊雄又是半夜才回家,一回家就拿童美玲撒氣。這一次童美玲和李俊雄發生了劇烈的爭吵,鄰居都能聽到兩人的爭吵聲。直到第二天凌晨5點,爭吵時戛然而止。童美玲的女兒李清推開父母的房門一看,只看到父親躺在床上,頭部早已被砸得不成人樣。

12月3日,童美玲被警方抓獲,據其供述稱,她被丈夫家暴後想了很久,如果離婚打官司,不知道能不能打贏。與其讓丈夫和情人把財產都拿去,不如自己和丈夫同歸於盡,至少拆遷費和其他財產還是兩個孩子的。

想到這裡,童美玲終於對丈夫痛下殺手。用牆角的一把鐵鎚,在丈夫熟睡後,向其腦門砸了下去。而她也犯下了殺人的罪行,於2015年12月,被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在這起案件中,首先童美玲殺害丈夫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她謀殺丈夫經過了長期的構思,因此既不屬於激情殺人也不屬於義憤殺人。而丈夫對家暴,並沒有危及其生命安全,因此她的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綜上所述,她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無法在法律上對其減輕處罰或從輕處罰。

再者就是兩人婚姻財產分配的問題,如果兩人離婚,雙方的共同財產將由兩人協商分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因此童美玲大可不必擔心財產會被奪走,她只需要按照合法程序向法院發起離婚上訴,自然可以保留一部分財產。李俊雄在婚內有出軌行為,因此童美玲不僅可以要求其作出賠償,更可以在離婚時分得大部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