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媽把他接走」,95後男子與初戀同居後生娃,養了3年發現不是親生的

眼看孩子就快三歲了,也到了要上學的年齡,易先生打算帶著孩子去上戶口。上戶口前,他帶孩子做了親子鑒定,結果卻遭到了晴天霹靂,沒想到鑒定兩次,結果都顯示他不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與女友相戀幾年,分分合合,這個孩子一直都由自己的父母照顧,他也一直以為自己是孩子的生父。


易先生出生於1995年,剛滿20歲的時候,他與孩子的媽媽胡女士在一次逛街中偶然認識。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並住到了一起。在一起兩年後,胡女士生下了一個男孩。易先生覺得兩人都有孩子了,於是就向胡女士提出要登記結婚,但都被胡女士拒絕了。胡女士給出的理由是,易先生家是農村的,而她家是城市的,兩家的經濟條件太懸殊了。


易先生和胡女士在一起多年,兩人一直分分合合,這個孩子也一直由易先生的父母照顧。去年7月份,孩子快滿三歲了,易先生打算給孩子上戶口。在帶孩子上戶口前,他先帶孩子去做了親子鑒定,結果被潑了他一身冷水,原來這個孩子並不是自己的。

看到第一次的檢測結果,易先生覺得有些不敢相信,於是又做了一次鑒定,第二次的結果同樣顯示他不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易先生感覺自己被騙了,於是就將胡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賠償自己的損失。


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法院一審要求胡女士賠償易先生27萬元。但由於當時胡女士已經結婚,且懷有身孕,所以未出席庭審。但法院判決結果下來,作為本案的被告,胡女士應該執行法院判決。

可判決結果下來三個多月了,胡女士始終沒有把兒子接走。無奈之下,易先生帶著孩子來到了當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幫忙把孩子送回母親身邊。孩子要上幼兒園了,自己這邊也落不上戶,總不能耽誤孩子上學。


在派出所里,這個三歲的小傢伙一直在沖著易先生喊「爸爸」,聽到孩子的叫聲,易先生也極為痛苦,畢竟已經養了快三年多,說沒有感情肯定是騙人的。但孩子的教育也是不能忽視的,作為孩子的母親,也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也希望胡女士能承擔起一個做母親的責任,好好愛護孩子,不要讓孩子成長的路上缺少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