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喜歡,往往要顧及很多。
七堇年曾經說過一句話:「我們還是太年輕,對這個世界的理解,帶著盲目的信任或者盲目地不信任。」
年少之時,很多人對愛情的態度,便充斥著盲目的信任。
就像17歲時喜歡一個人,會以為喜歡便是兩個人在一起的理由,也該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唯一理由。
所以,面對一個互相喜歡的人,彷彿得到了抵抗一切的力量,以為愛情會克服一切,以為足夠愛就能讓兩個人有結局。
但長大之後便會明白,其實喜歡一個人,真的不算什麼。
尤其是兩個人本不合適,還非要在一起的時候,喜歡其實是一種「痛」;兩個人沒有結局,還強行寫出結局的時候,喜歡便是一種「互相拖累」。
畢竟對於成年人來說,除了愛情重要外,生活也很重要,彼此能否相處更重要。
所以,成年人的喜歡,往往會比年少之時的喜歡多一份克制,就算喜歡一個人,也不一定非要和對方在一起。
【壹】
不是所有的喜歡,都能有好的結局,已經是成年人了,對感情負責的方式,便是選一個能有結局的人去愛。
嚴格來說,喜歡只是一種感情,甚至是一種沒有理由的感情。
就像亦舒曾經喜歡過一個人,那個人是一個不出名的畫家,名叫蔡浩泉。
要說蔡浩泉的長相有多麼英俊,其實並沒有,只是一個很普通的男生,而蔡浩泉的家境也和他的長相一樣普通。
當時,很多人勸亦舒不要和蔡浩泉在一起,因為兩個人之後的日子真的很難維持,可是亦舒就是動了心,不過17歲的她,強硬地要和對方結婚。
對於這個年紀的女生而言,原本對愛情就充滿了幻想,以為愛情能夠克服一切,畢竟那個人是自己愛的人。
可是,兩個人的結局並不是很好。
結婚不過三年的時間,亦舒也生了孩子,卻提出了分開,分開的理由僅僅是生活沒有辦法維持下去,她不想再過這麼苦的日子。
要說亦舒錯了嗎?
其實真的沒錯,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可是對蔡浩泉和她的孩子來說,她就是錯了。
成年人要把愛情維持下去時,能把生活維持下去是前提條件,能看到兩個人之後的生活還敢於在一起的時候,才算有了在一起的資格。
不是所有的喜歡,都能兩情相悅,也不是所有的喜歡,都恰好萬分合適。
有些時候,喜歡一個人需要面對的,可能是兩個人的家境不匹配,也許還是三觀不一致,更有可能是未來計劃不相同。
當你能明白這些不適合的地方,真的能讓兩個人的感情終止的時候,才會在想愛一個人時,變得理性一些。
成年人的愛,便是經歷過了不理性的分開,才學會了如何克制自己的感情,因為喜歡,代表不了什麼,頂多代表你因為一個人心動,你欣賞一個人罷了。
【貳】
希望感情能有結果的時候,喜歡便不應該是戀愛的唯一理由,懂得挑選和尋找愛情的人,才更容易幸福。
國學大師林語堂,曾經經歷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感情。
當時的他,和陳錦端相戀,兩個人關係好到已經打算和對方過一輩子,沒有想過要和其他人在一起。
但是,當林語堂去陳家登門拜訪的時候,陳錦端的父母拒絕了這門婚事,他們告訴林語堂,陳錦端已經許配給了別人。
之所以陳家父母會這樣說,只是因為他們沒看上林語堂的家境。
作為一個成年人,林語堂深知得到父母的同意對感情而言有多麼重要,所以他也沒有去詢問陳錦端的意思,便和對方分了手。
分手後,林語堂當著母親的面哭了許久,之後參加了家人安排的相親,那個時候的他認識了廖翠鳳。
和廖翠鳳在一起的原因很簡單,雙方父母同意,廖翠鳳也同意,而他已經覺得和誰在一起過日子都沒有什麼區別。
但就是這樣歪打正著的婚姻,維持了一輩子,因為林語堂懂得如何去維持婚姻,如何在婚姻里培養愛情。
和廖翠鳳結婚後,他忙著掙錢養家,廖翠鳳將家務事處理地很好。
他發現廖翠鳳這個人值得自己去愛,是一個合格的妻子,所以對廖翠鳳格外的好,一直到結婚五十周年的時候,林語堂還送給了妻子一首情詩。
成年人的愛情,要考慮的很多,要顧全的很多,你希望有一個幸福的婚姻時,日子要過下去,也要照顧得了家裡人。
而那個只能陪你戀愛,卻不能陪你過日子的人,終究會和你在人海中走散,所以選擇一個願意和自己走下去,自己也願意和對方走下去的人,才是過完一生的關鍵。
因為很多婚姻到了最後,無非是一句「少年夫妻老來伴」,喜歡與不喜歡,沒有那麼重要,合不合適才重要。
【叄】
《歡樂頌》中,樊勝美和王柏川分手的時候,她一個人拖著沉重地行李回到了上海,空蕩蕩的房間里,透過几絲微弱的光。
這個時候,畫外音響起,一個無奈的聲音說道:
「都是成年人,與其當面對質讓彼此難堪,不如主動走開免於羞辱。有誠意就拿出行動,這個年紀的女人,都該明白語言的蒼白。」
要說樊勝美難過嗎?
真的很難過,幾年的感情就這樣結束,自己以為能守候自己一生的男人,在最關鍵的時候選擇了保全自己。
可是成年人的生活里,不僅僅有愛情,愛情也不再是一切。
當一個人無法滿足你的需求時,當兩個人的需求不匹配時,彼此的互相道別,就是最好的離開方式。
兩個人真的能在一起時,不需要彼此太過為難,愛情能有結局時,也不需要推著劇情走。
所以,如果感情上演了一番沒有結局的結局,便也只能放手,畢竟成年人的感情,不是喜歡,就一定要在一起,更不是喜歡,就能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