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姐的口述:
我今年45歲,我的大女兒蘭蘭22歲。在2月1日,臘月二十二結的婚。聽說婚禮辦的很好,但是我卻沒有出席,我還給蘭蘭置辦了十萬塊錢的嫁妝。
蘭蘭是我和前夫生的女兒,我和前夫有兩個女兒,蘭蘭已經22歲了,還有個19歲的苗苗,在服裝廠上班。兩個孩子當時都是給了前夫,我出撫養費。
公公婆婆又哭又鬧,要走了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其實公公婆婆的主意也是非常大的。因為兩個孩子成績都不怎麼好,當時我和前夫離婚的時候,蘭蘭都已經15歲了。再過個兩三年,她們都可以出去打工了,可以掙錢了。
那時我也才37歲,我跟前夫離過婚後,我肯定還要重新嫁人的,我也就沒帶兩個女兒過來。撫養費也不高,一個月600塊錢,兩個孩子我是付一個的。
我離過婚後,才3個月就嫁給了比我小5歲的小東,小東一直未婚,小東的父母也是離異的,小東不想步入父母的後塵,就一直拒絕相親結婚。
給我和小東介紹的是小東的生意夥伴,也是蘭蘭初中同學的媽媽雲芝,當時雲芝的兒子飛飛是在這邊借讀的,他們老家是300公里外的一個縣的,雲芝兩口子是在這裡做生意的。
雲芝牽線讓我嫁給了小東,剛開始我也沒覺得願意的,因為小東比我小五歲。但是小東是滿意的。也許因為他年少的時候就沒有了母愛,覺得我比他大些,就有一種安全感。
小東還給我娘家父母拿了10萬塊錢的彩禮,讓我的父母很意外。因為我嫁給前夫的時候一分彩禮都沒拿來過,我二婚卻還能拿到十萬塊錢彩禮。父母也返回我八萬塊錢,父親說不能讓我手裡沒錢受委屈。
手裡有錢的我,就對前面的兩個女兒很好。雖然他們是在爺爺奶奶那邊生活,但是我們還都有電話聯繫的。
小東對蘭蘭苗苗也很好。小東家離前夫家也不過10公里的路,我們過年的時候都會把蘭蘭苗苗接過來。
小東是這樣對我說的。我有蘭蘭苗苗以後是很享福的。只要她們給我拿吃的,他肯定是會沾點光的。
小東說我年紀大了,生孩子比較困難,他對蘭蘭苗苗好的話,她們以後不會不管我們的。
主要的小東說他不想蘭蘭苗苗和他那樣在父母離異後就失去了母愛。
我非常感動,我覺得小東雖然比我小五歲,還是比較細心,體貼的,一點也沒有像前夫那樣大男人主義對我動輒打罵。
沒想到我在38歲的高齡裡面給小東生下來了一個八斤重的男娃,因為婆婆離異,改嫁他人,就沒人伺候我的月子。是公公炒菜做飯,小東抱娃,這樣伺候我的月子。
嫁給小東後,我沒有上過一天班,小東開店的,我有時候在他店裡幫忙。小東說我只要帶好孩子就行。錢的事情,他是個男人,他來解決就可以了。
而不像前夫那樣子,我上班掙錢拿回家,他還要喝酒,還要打我。
我對小東越好,小東對我也越好。
一晃七年過去了。大女兒蘭蘭也22歲了,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然而媒婆給她介紹的那些男孩子不是年齡大就是家庭條件不好,還說她父母離異,沒有資格嫁個好人家。
蘭蘭又氣又怒,就跑到我這邊來工作了。
蘭蘭和苗苗個子都一米七五,長得都很漂亮的。蘭蘭在我這邊很快就在一家商場找到了收銀員的工作。
有一次飛飛過來找他的母親蘭芝的時候看到了蘭蘭,認出了這是他的初中同學,得知她沒有男朋友,就馬上追求她。
蘭芝覺得蘭蘭也是一個非常有禮貌懂事的女孩子,比較也能吃苦耐勞,是一個合適的兒媳婦人選,何況現在娶兒媳婦都不好娶。
雖然蘭芝覺得蘭蘭的原生家庭不好,就是父母離了婚,但是他們覺得又不是我的原因,是前夫不珍惜我。看我現在嫁的也不錯,也有一個兒子,小東也有錢。
蘭蘭也覺得飛飛不錯,又是初中同學,飛飛又有事業,可以為她撐起一片天。
蘭蘭覺得自己這樣的家庭能找到飛飛這樣的獨生子是非常不錯的。
我給前夫打電話的時候說蘭蘭說親說給了飛飛,前夫不願意,他說,指望著蘭蘭嫁人給他拿筆彩禮花呢。
前夫說要拿十萬塊錢彩禮。飛飛說沒關係,十萬塊錢彩禮直接給你,一分也不用陪嫁回來。然後飛飛又私下裡對蘭蘭說,再給蘭蘭本人十萬塊錢彩禮,讓她做體己錢。
既然這樣飛飛他們做的這麼好,我做母親的也不能做的太差。我就跟小東商量,小東說他們大義我們也大氣,我們也給蘭蘭陪嫁十萬塊錢現金做嫁妝,我們早早地就給蘭蘭轉了十萬塊錢到她的卡里。
我們也就早早地把店裡的生意結束掉,然後回老家來。他們臘月十二就訂婚,訂婚按照流程來,黃金首飾已經在嗯,外面買好了,回家的時候,男方買整羊整豬整雞,還有一車的煙酒飲料,拉了滿滿兩個大卡車,因為怕趕不上好吉時,所以雲芝兩口子帶著飛飛,拉著兩卡車的東西,先在我家落腳。
次日一早,他們就拉著兩車的東西去了我的前夫家,我和小東都不能過去。因為當時蘭蘭是給了前夫的,前夫他們也沒有邀請我過去,因為前夫也再婚了,出席的是前夫的後妻,也就是蘭蘭的後媽。
我心裡有點遺憾,但是又怎麼樣?只要我女兒過的好,我在不在場又如何?蘭蘭的後媽他們不但不給嫁妝,還將飛飛給的十萬塊錢彩禮收入囊中。
只要他們的訂婚平平平安安地完成就行,畢竟過日子是蘭蘭和飛飛在過日子,他們是在300公里之外過日子,我們都是愛莫能助的,也是鞭長莫及。
也怕夜長夢短,蘭蘭和飛飛一鼓作氣,又在2月1號那天辦了結婚典禮。婚禮辦的也不倉促,雖然下起了雪,還是熱鬧非凡的。我和小東依舊沒有出席。
看著雲芝發過來的婚禮現場。我的心裡真的很難過。但是又怎麼樣?我擔心我過去看到前夫,前婆婆前公公他們臉色不好看,不想打攪蘭蘭的婚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和蘭蘭他們相處的日子很長。他們結過婚後,我們都會到做生意的地方。到時候蘭蘭和我們在一起的機會更多。
雲芝說她將蘭蘭看做自己的女兒一樣看待。過罷年出去做生意的時候,在生意的地方再擺三桌酒,到時候我和小東就可以出席了。
飛飛在生意的地方也有房子。而我和小東就買了十鋪十蓋做蘭蘭的嫁妝已送到他們的新房。
只要孩子們過的好,他們的婚禮做父母的在場不在場又如何?來日方長,不要為一時的遺憾而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