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悔當初
自得其樂
春荒困月,糝糝飯、糠炒麵都吃不飽。母親自說自道:孩們多活受罪,不如給人家一個。那年冬天,集會上,一個"叔叔"常逗弟弟玩,也給些燒餅糖塊之類的。聽說是石壑則遠房本家,在村裡當主任,好主戶,有三個女孩,想抱養個小則,我生怕來人打弟弟的主意,格外留心。那天放學,進家不見弟弟的身影,再看到掛有淚痕的母親,頓感不妙,一把拽住母親的衣襟,連哭帶喊:弟弟呢?弟弟呢?母親哄我說:弟弟到叔叔家去玩,過幾天就回來。我似信非信,扳著指頭數。一天、兩天,弟弟沒回來。三天、四天,弟弟還沒回來。幾天後,等來的是同在石壑則居住的二伯母,她進門就說:孩子可享福啦,人家親的不得了,吃喝穿戴比咱家強多了,和鄰居家的繼貴也很能玩的來。父母聽了露出一絲笑意,我眉頭卻結成一顆疙瘩。盼人家不親弟弟才好,一個歪點子悄悄湧上心頭。
星期天到了,我拿著冰車對父母說去河裡滑冰。到了河灘,冰錐發力,一路下行,七、八里路程,一會就到了石壑則村。本想到二伯家轉轉,又怕誤事。村頭張望,瞭到不遠處有幾個小孩玩毛螺,夾雜著弟弟的聲音,我輕聲喊了喊,弟弟喜出望外,風風火火跑到我面前,問這問那,還要我帶他去滑冰,真是不謀而合,又怕人家看到,曲里拐彎,到了河灘,坐在冰車上,讓弟弟在我身後半躺半蹲,冰錐一撐,原路返回,因為上行,吃力多了。回到家裡,父母又驚又喜,但當得知我是"偷人"回來,甚覺不妥。不管怎樣,我是不讓弟弟再走了。雖然只有十多天,父母也飽嘗骨肉分離之苦,亦生悔意,當即趕到石壑則,登門道歉,實則悔約。好在人家後來也生了個兒子,天遂人願。
父母還是那麼起早貪黑,家裡還是那些布衣蔬食,弟弟的笑聲還是那麼稚嫩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