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多子女家庭中,父母處理子女的事情時,一定要儘可能地一視同仁,要均衡好自己的力量。
比如處理老大的事情時,要考慮到老二,別現在有點積蓄,就全部花光了,等到老二要辦事時,就沒錢了。如果父母一碗水不端平,不能公平地對待每個孩子,那孩子之間會產生矛盾的。
老話說「親兄弟明算賬」,兄弟姐妹之間該算清的,還得要算清,這樣才能長久友好。如果不算清,糊裡糊塗的,那遲早會發生矛盾的。等到發生矛盾後再算清,那就不客氣了,關係也無法再像以前那樣了。
02
公婆給兒子全款買婚房,兒子兒媳結婚5年後賣掉婚房,打算給孩子買學區房。婆婆知道後,要兒子家拿出一部分賣房款,給小姑子辦嫁妝。
這是發生在徐阿姨家的事情,因為兒子兒媳不願意拿錢出來,徐阿姨跟他們又哭又鬧的。下面我們來聽聽他們家的故事。
自述人:徐阿姨
年齡:62歲
職業:無業
城市:開原
03
兒媳是我老公一個朋友家的女兒,我是看著她長大的,一向都很喜歡她。所以當兒子找對象時,我就極力撮合他們倆在一起,我覺得他們很般配。
兒媳剛開始是有點看不上我兒子的,兒子倒是很中意她,就積極地追求她。為了能娶到兒媳,我和老頭子向女方家許下了很多承諾,包括全款買婚房等,兒媳這才同意了。
結婚時,我和老頭子都比較好面子,拿出所有的積蓄,從婚房到彩禮、酒席等,都辦得風風光光、體體面面的。兒子兒媳自然是很高興的,我和老頭子在親家面前,也很有面子。
其實,在辦婚事時,我妹妹提醒過我好幾次,讓我悠著點,別把錢都花光了,我還有個女兒呢!可那時我和老頭子覺得,先把兒子的婚事辦了再說,女兒的事以後再辦。
女兒比兒子小整整5歲,我和老頭子都還在工作,等到女兒要辦婚事時,我們肯定又有一些積蓄了。再說,女兒是嫁出去的,我們就是沒錢也沒關係,男方家反正要給彩禮錢的。
04
兒子結婚後第二年,兒媳生下了一個大胖小子,兒媳就成了我們家的大功臣了。她說爺爺奶奶不能白叫的,總得有點表示吧!我和老頭子就只能承擔了兒媳生孩子的所有費用。
兒媳出院後,我去照顧她坐月子,兒子家的開銷就落到我的頭上了。兒子掙的工資都是交給兒媳的,兒媳裝聾作啞地不給我買菜錢,我只能自己掏腰包。慢慢地,兒子家的水電費等,也落到了我的頭上。
兒媳出月子後,要給孩子辦滿月酒席了,兒媳又讓我們老夫妻倆出錢。既然兒媳開口了,如果我們不答應的話,兒子兒媳肯定會不高興的,我們老夫妻倆就只能又出錢辦滿月酒席。
兒媳也好面子,酒席的檔次定得很高,我們老夫妻倆就又「大出血」。辦完滿月酒席,我以為我可以回自己家了,誰知兒子兒媳還要我繼續帶孩子。這樣一來,我就根本沒法工作了,所以只能辭掉了工作。
我負責帶孩子後,自然是沒有收入了。老公的那些收入,還得要給兒子家開銷,弄得我們老夫妻手頭裡就根本沒錢了。更糟糕的是老頭子的身體越來越不好,總是這裡疼那裡痛,工作經常請假,收入大減。
05
孫子三歲時,老頭子生病去世了,我做夢也沒想到老頭子會這麼早就去世,這對我來說是晴天霹靂。在辦老頭子的後事時,兒子和女兒吵架了,兒子要求喪葬費和女兒平攤。
女兒認為她還沒成家,手頭裡的積蓄又不多,而且父親生病時她付了不少醫藥費了。再加上我們老夫妻倆一輩子的積蓄,都奉獻給兒子家了,兒子是在家裡傳宗接代的,所以父親的喪葬費應該由兒子兒媳承擔。
兩個孩子就吵得不可開交,我看見他們吵架,心裡更加難過,這是在「手足相殘」啊!後來我傷心地暈倒了,女兒於心不忍,就只能同意了平攤。
過了一年多後,女兒的男朋友家催著要結婚了,因為女兒和男朋友的年齡都不小了,也的確應該要結婚了。女兒因為手頭裡沒錢,覺得結婚的費用全部由男方出,結婚後她會沒地位的,所以很鬱悶。
女兒說現在男女平等了,她的很多朋友結婚,女方也要陪嫁房子的,結婚後夫妻倆才能平起平坐。女兒說這話時,是帶著怨氣的,她知道我沒有錢,我和老頭子的錢都奉獻給兒子家了。
06
聽了女兒的話,我心裡很不是滋味,這才想起當初兒子結婚時妹妹勸我的話。如果那時我和老頭子沒把所有的積蓄都用在兒子的婚事上,我們給女兒留一筆嫁妝錢的話,現在也不至於會這樣。
自從老頭子去世後,我沒錢貼給兒子家開銷了,兒子兒媳就很不待見我。要不是他們還需要我帶孩子和做家務等,估計早就趕我走了。
這時,兒子兒媳把房子賣掉了,暫時要搬到我的老房子里去住一些日子。原來兒媳看中了一套學區房,所以他們把結婚時的這套房子賣掉了,想再湊上手裡的積蓄,就買一套學區房,讓孫子上好的學校。
學區房買下後,還要裝修,所以他們要搬到我的老房子里去住。老房子是我和老頭子的,兒媳提出讓我把老房子出戶給他們,免得將來我死了後,關於房產的事有麻煩。
我就提出讓兒子兒媳把賣婚房的錢,拿出一部分來給女兒辦嫁妝。兒子和兒媳馬上就不同意,說那筆錢他們要買學區房的,不能動。再說,那套婚房是他們的,憑什麼要分一部分賣房款給小姑子?
07
我就說了當初買房子時的情況,我和老頭子為兒子傾盡所有。現在女兒結婚,我如果一毛不拔的話,我覺得對不起女兒。兒子就罵我老糊塗,說女兒是嫁出去的,將來是別人家的人,我怎麼能把財產給別人家?
可我覺得兒子和女兒都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雖說兒子是留在家裡傳宗接代的,女兒是嫁出去的,但我也不能太偏心了,我也要考慮女兒的感受的。
因為兒子兒媳堅決不同意,我就跟他們又哭又鬧,我也不同意把老房子過戶給他們。女兒原本對我很有意見,就因為我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兒子,卻沒有什麼能給她的。
但看見我跟兒子兒媳大吵大鬧後,女兒心軟了,就勸我別鬧了,她什麼都不要了。我考慮再三後,宣布這套老房子給女兒了,但要在我死了之後。
我就寫了份遺囑,去做了公證,然後把遺囑和公證書作為女兒的陪嫁,交給了女兒。兒子兒媳氣得不得了,搬進我的老房子里後,天天給我臉色看。我讓他們等新房子裝修好後,就馬上搬走,我也不去帶孫子了。
結語:
在多子女家庭中,父母如果偏心,那子女之間是很容易會有矛盾的。其實稍微偏心一點,很多子女還是能接受的,畢竟很難做到絕對公平。但如果偏心得太離譜,那是沒法接受的,每個人的內心都是渴望公平的。
徐阿姨和老公在處理兒子的婚事時,根本沒為女兒著想,他們以為自己還有能力。但世事難料,意外隨時會發生,所以一定要未雨綢繆。有些事情,早點做好防備,就能避免很多麻煩。
徐阿姨家剛開始把財產都給兒子,根本不為女兒考慮。後來在給父親辦喪事時,兒子卻要跟女兒平攤喪葬費,女兒當然會有意見的。好在後來徐阿姨腦子拎清了,決定把老房子給女兒,但要在她百年之後。
如果徐阿姨早早地把房子給了兒子或者女兒,那就會落得連老窩都沒了,老人一定要給自己留好退路。兒子是寶貝,女兒也是寶貝,現在早已男女平等了,父母要一視同仁地對待兒女。
作者:一個情感領域的創作者,專註於情感領域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生活因為有情有愛才有溫暖,讓我們在愛中成長,在真情中度過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