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進入城市,在加上獨生子女政策的影響,越來越多的人,在進入到社會之後,感受到孤獨和冷漠。
我們無法像父輩那樣,有很多的親戚,甚至都五六個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就更多了,在過去,這種由血緣組成的關係網路,是我們一生最重要的人際關係,我們的各類人際交往,都是圍繞著遠近親疏的血緣關係展開的。
但是現在,不但是親戚減少了,而且在現代觀念的影響下,親戚似乎變成了一個負面的辭彙,網上有大量吐槽各種親戚的段子,有的看了簡直能震碎人的三觀。
親戚沒了之後,但人自身又是社會動物,原有的社會關係網路消失之後,必然會有新興的關係網路,因為人必須把自己鑲嵌在某種關係中才能獲得安全感。
同學關係,同事關係,合作關係,這些逐漸取代傳統的血緣關係,成為現代社會新型的社會網路,人們在新的網路中,寄託情感,獲取利益。
在新的關係中,閨蜜這個詞,出現的頻率非常高,原本指的是非常親密的女性之間的關係,但辭彙對象的擴大,是一個普遍現象,閨蜜這個詞,也是這樣,原本只有最親密,最鐵的關係才能叫閨蜜,如今只要是女性之間,關係密切一下,都能被稱作是閨蜜,因此也就有了塑料閨蜜這樣的詞語。
瀟瀟和茹茹原本是親密無間的好姐妹,兩個人經常一起逛街,一起吃飯,親密無間,屬於典型的好閨蜜,兩個人之間,平時逛街吃飯等,誰掏錢的基本上也無所謂。
瀟瀟經濟稍微寬裕一點,準備新租一個房子,原來房子里很多個人物品,都不想要要了,於是聯繫了好閨蜜茹茹。
這些個人用品扔了實在可惜,有些還是很不錯的化妝品護膚品之類的東西,扔了實在是可惜,於是茹茹就非常開心地接受了瀟瀟的贈與,畢竟這些東西,對於瀟瀟來說,也都是很貴重很有用的。
閨蜜之間,相互饋贈禮物,是常有的事情,也很少說誰吃虧,佔便宜,這本身就是友情的象徵,誰還沒幾個好朋友呀,畢竟人活著不能只為了錢。
但感情這東西,最是善變,牢靠的時候,原子彈都炸不開,出現裂痕的時候,一陣風都能吹散,瀟瀟感覺把自己的東西送給閨蜜這沒什麼,感情好有什麼不可以。
但是有一些聽到別的朋友說,這個茹茹到處說瀟瀟人傻錢多,就是個冤大頭,這麼好的東西都送人,實在是有點傻。
瀟瀟聽了之後非常生氣,甚至還委託律師向茹茹發送了一份律師函,收到律師函後,茹茹聯繫瀟瀟,要求瀟瀟提供地址,但瀟瀟表示不接受茹茹已經使用過的物品。
閨蜜關係一旦破裂,那就完全不顧及之前的情分和面子,連律師都委託了,看來這是要走上法院,完全忘記了之前曾經是多好的關係。
法院審理後認定,瀟瀟的贈與是完全自願的,在已經完成了贈與的情況之下,沒有正當理由,這個贈與是不能撤銷的。
最終法院駁回了瀟瀟的訴訟請求,這些送出去的物品是不能被要回來的,如果這事贈與能隨時地撤掉,對於經濟的穩定是非常不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7、658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本案雖小,但卻非常能夠反映當下人們的一個生活狀態,除了男女關係之外,很多好朋友之間,其實也有不少的贈與關係,這些贈與是不能隨意撤銷的。
如果當初感情真的很好,東西送出去了,就堅決不要想著再要回來了,這本身也是對當時感情的一種肯定,我們不能保證一段感情能走到最後,但起碼可以確認,那些曾經發生過得感情,好的就是好的,不會因為日後感情破裂,而否定當時感情的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