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女人很窮,男人很富的時候,男人和女人結婚,這句話就不符合。完全顛倒過來了。
如果離婚,女人還拿走一半財產,就是對男人的剝削。
前幾天還看到有個撈女說:可以靠結婚拿到彩禮和房子,結婚一年半載,找個借口離婚,一次婚姻就可以賺個盆滿缽滿,然後繼續結婚,繼續重複這樣的過程。幾次婚姻下來,就變成富婆。
這就是有的撈女對婚姻的真實想法。很久以前村子裡就有這樣的女人,為了不退彩禮,結婚當晚就大鬧洞房,將被子用剪刀剪破,第二天就要離婚的。
有的人結婚,就是為了拿走彩禮和房子。這也是有的女人拚命要高額彩禮,甚至要100萬彩禮的原因。因為彩禮只要領了結婚證,就不用退還了。
有的撈女就想著通過這一招,一張結婚證,就可以合法拿走100萬彩禮。
當婚姻就是有的人發財的手段,她只會不斷結婚,不斷來從男人那兒拿走彩禮和房子。
像這種情況,男人就處於被剝削的地位。
因為撈女的存在,富人根本不願意結婚,寧願先生孩子,發現對方不是撈女,才敢結婚。有的時候,哪怕生了孩子,也不結婚。等到男人完全相信了女人,女人不是撈女人,才敢結婚。
在女人證明自己不是撈女,他們以為女人都是撈女,來避免財富被搶走。
婚姻中,如果離婚就是均富貴的。一切婚後財產平均分。這個平均分完全對窮人有利,對富人不利。富人根本不願意將財富平均分給要離婚的配偶。
婚姻對窮人來說,就是福利。可以通過婚姻,無房變有房,無錢變有錢,無車變有車。婚姻對窮人來說,如果離婚,就是被窮人剝削。
這就是婚姻對窮人有利,對富人根本沒有好處。
窮人都喜歡結婚,富人根本不想結婚。特別是那些年入百萬以上的男人,根本不願意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