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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襄陽的陳某
和丈夫劉某協議離婚,
可陳某萬萬沒想到,
離婚五年後,
她婚前購買的房子,
依舊被前夫的父母霸佔著。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借看孫子為由,
婚前財產被前公婆霸佔
據陳某介紹,十幾年前她和丈夫劉某有了孩子後,公公婆婆便搬來一起住。五年前,陳某和劉某協議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陳某婚前購買的這套房屋歸其個人所有。本以為這場糾紛能就此結束,可是,陳某的前公婆竟借著看孫子為由,拎著大包小包又住了進來。

執行法官出面協商,可兩個老人還是不聽勸。陳某再次與前公婆進行溝通,被執行人又拿出了「新招」。
陳某:他們說就不搬,這房子有我兒子的,我出了錢,我以後死都死在這房子裡面。

為了占房,
兩個老人蠻橫相對,
那麼當初買房時,
他們是否出了錢呢?
陳某表示,因為前公公覺得房子裝修的時候,他出了不到兩萬元,但事實上前夫劉某並沒有將這筆錢用於房子的裝修,而是把錢全部借出去了,房子一直在陳某的名下。
經執行法官核實,兩個老人也拿不出相關憑證。被執行人一直不願搬離,樊城法院決定強制騰退。

執行當天,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聯繫上了兩人,「當事人抵觸情緒比較大,我就及時地跟他大孫子講,你跟你爺爺溝通一下,儘管雙方父母離婚了,但是爺爺奶奶、爸爸媽媽都還是我們的親人,你們在裡面起到一個調解的作用,下午被執行人及他的兒子也從外地趕回來了。通過我們的說服教育,他們就把他們的相關物品拿走了。」
考慮到兩個老人搬走後沒有住處,申請人陳某還幫他們租了房子,並交了兩個月租金。
對於婚姻財產,你真的了解嗎?
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收益
歸誰所有?
婚後父母出資所購房屋該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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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 襄陽播報(記者:段雲鋒 通訊員:李欣蔓)、人民日報
來源: 新聞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