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4歲,從農村嫁到城市遭前夫家暴,離婚後獨立帶女兒成白富美
我叫劉婧婧,今年44歲,小時候,因為家境貧困,所以只讀到初中,我就輟學出去打工了,可能是因為窮怕了,在那個時候,一心想嫁到城裡,有這個想法,也是因為我多少有幾分姿色,所以,不管父母介紹哪裡的,家境怎樣,我都沒有答應去相親。
16歲開始當服務員,在一家小飯館幹了兩年時間,那兩年,真的是很累,很臟,可是對於一個外地人,來到城裡,沒技術,也沒有親朋好友幫助,只能從這些最基本的做起。
兩年後,我交往了第一個男朋友,他家就是城裡的,看著平時瀟洒,其實並不是自己的錢,全是他父母的錢,而他弔兒郎當的樣子,也不是什麼好人,因為和我交往的三年中,多次劈腿,我最後忍無可忍,就選擇了分手。
即使分手了,他還是死纏爛打不放手,甚至威脅我,逼迫我,給我拍照片。最後,我就遠離了那座城市,帶著僅有的3000元,去了另外一個陌生的城市。
剛好,正在找工作的時候,遇到了一個老鄉,他大我十幾歲,因為是老鄉,就說讓我去他那做事,不會可以學,我秉著對老鄉的信任,然後就去了。
去了之後我才知道,根本就不是什麼公司,就是一群做夢想發財的人,我想我說到這裡你應該懂,我借著買衛生棉的借口,連行李箱都沒有拿,跑了出來。
從那之後,我對所有人都不信任,沒辦法,總得找住的地,找工作,不然,以後吃什麼。
找了七八天,每天我都在小旅館,經常會被人騷擾,但是在我受不了的時候,我終於找到一份工作,是賣茶的,我啥也不會,那個姐姐很耐心的教我半個月的時間,我也基本上可以獨立作事情了。
正是這份工作,讓我徹底地改頭換面。
我逐漸地熱愛這份工作,從什麼都不懂,到最後成老手,從一個月1200元,到一個月4000多塊錢,而我在這裡,認識了我的前夫。
我前夫家是本地的,有不少商鋪,基本上就是靠收租,然後自己經營一個小超市。日子過得還可以,他對我很用心,但是大我太多了,我那個姐姐也知道我的心思,一直勸我說,人家好歹是城裡戶口,能對你這麼好已經很不錯了。
我答應了,因為他也長得不難看,而且說話很好聽。
但是,我們在一起幾個月後,我發現,他之前結婚過,並且有一個兒子,雖然是跟著他前妻,可是他對我的隱瞞,讓我無法接受,可是我懷孕了,我能怎麼辦,我為了城裡人的名分,我忍著痛苦嫁了。
我爸很封建,要了很多彩禮,當時在我們村算是最多的。結婚生女,然後每天帶孩子,洗衣做飯幹家務,照顧著一家子,我想,就這樣吧,這輩子,能一直這麼安穩也就行了。
可是,他和我初戀是一樣的,痞子性格改不了,那麼大年紀,成天在外面鬼混,只要不高興,回來二話不說就對著我一頓拳打腳踢,打完人家高高興興的睡覺去了。一開始我也吵過鬧過,可是無濟於事啊。我一個人勢單力薄的,根本就鬥不過他們一家,我只能留下證據,給自己添置金銀首飾,讓自己裝得很幸福的樣子。
終於有一天,他向我提出離婚,原因是我生的是女兒,他在外面找的那個女人給他懷了兒子,條件隨便開,只要同意離婚。
我想了十來天,最後要了現金,因為我不想在這個地方呆著了,我想帶著女兒離開,他答應了,也爽快,給錢,離婚,然後孩子由我撫養,沒有他的責任也沒義務。
我從淮安一路北上,來到蘭州,在蘭州我開店,什麼都不會,然後就找會的人,生意也不錯,度過了七八個年頭,可是這裡的環境並不是我喜歡的,我還是想去南邊,但是那個時候和一個男人好上了,他捨不得我走。
我不會像曾經那樣傻乎乎的了,我不會結婚,我明確告訴他,談戀愛就是為了打發寂寞,他很痛苦。就這樣分道揚鑣了。
說實話,多年後,每當我回想起那段感情,都會忍不住流淚。
我來到了湖北襄陽,在這個陌生的城市,繼續干著我的老本行,生意在前些年確實很不錯,店也是一個變幾個,女兒也逐漸長大了,我也感覺,我再掙點養老錢,也就能提起退休了。
我的寶貝女兒
我這輩子都不想結婚,只想讓女兒能夠找一份好工作,有一個真正愛他的男人對她好一輩子,如果沒有,我寧願讓女兒大神一輩子,婚姻,真的很累。因為你不確定會找一個什麼人。
其實女兒也懂事,知道我每天都很累,她長大了,不愛讀書,就愛花,自己開花店,也能夠養活自己。
人生沒有什麼一帆風順,只有支離破碎和堅持在支離破碎的夢。
我的夢早已清醒,我已經44歲了,中年人了,憑藉自己的努力,如今也算是白富美,和同齡人相比,不管是生理還是心理,我都感覺比很多人好。人生,看得淡了,也就幸福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