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通告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
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飄物
實施臨時管控的通告

為確保我市近期舉辦的多項大型活動順利舉行,切實維護舉辦區域空域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活動舉辦期間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飄物實施臨時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對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於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米的飛行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空飄物,主要包括玩具氫(氦)氣球、風箏和孔明燈等。

二、管控時段和區域

(一)2025年5月11日0時至5月11日15時,第35屆大連馬拉松賽起終點區域及賽道沿線周邊兩百米範圍內(路線見附件1)。

(二)2025年5月17日5時至5月18日17時,第23屆大連國際徒步大會起終點區域及沿線周邊兩百米範圍內(路線見附件2)。

三、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時段和區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進行各類飛行、施放活動。經依法批准執行大型活動的電視轉播和航拍、警務、應急救援、氣象探測等飛行任務的除外。

(二)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將依照《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特此通告。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附件1:第35屆大連馬拉松賽道路線圖

附件2:第23屆大連國際徒步大會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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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連市人民政府網站

編輯:李金秋

美編:張強

校對:王濤

責編:秋菊

主編:李元臣

監製:穆軍、高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