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附中三亞學校、三亞一中…招生計劃來了!

近日

海南省教育廳印發

(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

核定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中招生

計劃數83372個

較去年增加7024人

核定中職學校招生指導性

計劃數58338個

新增7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部分學校實行單列計劃錄取

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人介紹,今年我省持續加大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改善資金投入,並深入挖掘各地各校高中學位潛力,招生計劃數較去年增加7024個,其中「省一級學校」「一市縣兩校一園」引進工程學校等優質高中增加招生計劃數近3000個,切實保障初中畢業生的升學需求。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繼續落實「省一級學校」和其他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政策,促進區域內初中學校均衡發展。

 

據了解,2024年我省新增7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其中公辦學校4所(海口瓊山中學譚文學校、三亞立才學校、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民族中學、屯昌大同中學),民辦學校3所(臨高縣創新學校、儋州環新英灣黃岡高級中學、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級中學)。

2024年起,省屬中學、各市縣所屬省一級學校和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合作辦學學校對不滿足學籍和就讀年限要求的考生實行單列計劃錄取。錄取對象為不滿足在本省或本市縣初中學校九年級有學籍且就讀滿一年條件的考生,包括外回考生(我省戶籍但外省學籍的九年級學生)、初三年級由外市縣或外省轉入的轉學生以及戶籍在本市縣但在省內其他市縣就讀、填報志願時選擇以戶籍地身份填報戶籍地普通高中志願的考生。

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和海南省農墾實驗中學的「少數民族特招班」實行單列計劃錄取並列入提前批次招生,其中海南中學50名、海南省國興中學200名、海南省農墾實驗中學50名。招錄對象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等少數民族初中應屆畢業生,按少數民族聚居市縣占招生總數的80%、其他市縣占招生總數的20%的比例安排指標。符合條件的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和海南省農墾實驗中學的「少數民族特招班」學生繼續享受「三免一補」。

普通高中學校經批准設立開辦的中外合作辦學實驗班列入中招提前批次招生。學生入學後,對學籍實行單列管理,不得轉為本校普通班學生。有意報讀的考生可及時關注學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開學後不再錄取新生

嚴格落實「十個嚴禁」

省教育廳明確,普通高中學校在當年秋季高一開學後不得再錄取新生。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應及時通知錄取本校的學生按時辦理相關入學手續。學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註冊的,開學前可向學校申請延期註冊一次,延期註冊時間不得超過一周

對不按期到校註冊又不辦理延期註冊手續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由學校在省中招辦設立的網上招生錄取平台上作「掛起」操作(民辦學校自費生作「退檔」操作)。其餘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掛起」的學生入讀。

省教育廳要求,嚴格落實「十個嚴禁」。一是嚴禁提前結束初中課程;提前分流學生;任何強制或變相要求學生放棄中考、報考中職的行為;以任何形式在學生初中學業結束前提前招錄學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與考生簽訂提前錄取協議。二是嚴禁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降低分數線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招生後違規辦理轉學。三是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四是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等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五是嚴禁招收未參加當年我省中考的學生。六是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七是嚴禁普通高中學校的國際班學生轉到普通班就讀。八是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九是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十是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規範做好新生學籍認定

違規錄取者不予辦理學籍

省教育廳強調,各市縣(單位)普通高中招生部門和學籍主管部門應密切協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學籍註冊和審核工作。

省招生錄取平台相關功能關閉後15個工作日內,招生部門負責從平台下載普通高中錄取名單,學籍主管部門負責將錄取名單整理成規定的格式導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按操作流程為普通高中新生建立學籍。學籍建立完畢後,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在10月底前組織開展一次新生學籍「人籍一致」核查,嚴格按照中招錄取結果複核普通高一新生學籍,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辦理我省普通高中學籍。

下一步,省教育廳將建立普通高中招生和學籍管理情況定期督查制度和通報制度,對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視情況核減學校第二年招生計劃或取消學校招生資格,並依據有關文件和《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或條款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中招計劃相關表  

  

  

來源:海南省教育廳、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