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胡倩
2023年9月24日,湖北省荊州某院的考場內,蔣雲(化名)偷偷查看著作弊器上的答案。正在疑惑答案順序對不上,監考老師已經走到身邊,喝令她站起來。蔣雲被帶走時,引起了一片嘩然。而校內一處房間里,蔣雲發現有四五個和她一樣的作弊者被集中在這裡。
他們都是從廣州、深圳跨省而來,希望通過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增加落戶積分。考場外,一名遠程發布所謂答案的組織者幾乎同時被抓獲。
4天後,荊州人社局官網通報了這起作弊案,表示現場抓獲15名作弊考生,場外抓獲一名組織團伙成員。
荊州人事局發布的通報信息(官網截圖)
蔣雲不知道的是,除她之外其實還有81名作弊者,他們收到的答案是組織者臨時瞎編的。
近日,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其中12名組織跨省作弊考試者已被判刑。
培訓機構組織82人跨省作弊考試
多人有組織考試作弊前科
2024年11月,荊州市荊州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發文,披露了案件情況。
荊州市荊州區法院賬號披露信息(網路截圖)
文章稱,涉案教育培訓機構打著「考試包過」的旗號,利用一些人希望增加落戶積分落戶廣州、深圳的心理,吸引學歷較低、無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參加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他們提交虛假證明材料、買通人工審核人員,為數十名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成功報名。之後利用無線電發射裝置將提前獲取的答案發送給考生。
文章披露,團伙成員分工分組明確,相互有交叉,也有在不同組之間的聯絡員。其中,招考組負責招生,與考生簽署保過協議;培訓組負責培訓考生使用作弊器材;設備組負責作弊設備的維護,以及在考場附近放置無線接收裝置;答案組負責獲取考試答案,同時在考試中將答案傳輸給考生。
權威人士介紹,此案共抓獲12名團伙成員,查處82名作弊考生。12名團伙成員中多人有不同的服刑前科。主犯之一的萬某,此前曾因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組織考試作弊罪兩次服刑,作案時在武漢開辦教育培訓機構。另外,案犯張某也曾因組織考試作弊罪服過刑。團伙中還有一對夫妻,妻子當時正有孕在身。
團伙成員分為不同小組,既有相互聯動關係,又各自運營。其中,萬某向下發布考生招攬任務,向小組提供器材,負責提供答案,安排人員日常維護設備,在考場外操作設備發送答案。
萬某手中有大量「黑戶」電話卡。他利用開辦培訓機構的便利,要求學員開辦新號碼,以此作為實施不法行為的聯絡工具,察覺風聲不對就丟棄號碼,甚至連手機一起丟棄。
通過這些號碼,萬某多次花數萬元從網友處購買作弊器材。
招生組「自行定價」向招攬的考生收費。他們的收費並不統一,有些招生者按「工程進度」收費,單次收費數千元、上萬元,總計在1萬元至3萬元之間;有些則相對「規範」,按照報名費、考試費等名目,從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引導考生不斷加大投入。他們每提供一名考生,萬某收取8000元,剩餘部分招生者自行處置。而萬某以數百元至1萬元的紅包方式,讓「技術組」有利可圖。
考試前,考生被分組集中在荊州,「技術組」向他們培訓器材使用方法,傳授應對警方詢問的話術,以防組織者暴露:一旦被抓獲,就謊稱是進考場前從校門口流動人員手中購買的器材。
萬元「保過答案」全靠臨時瞎編
作弊者因答案錯誤均未通過考試
蔣雲收到答案時,曾疑惑答案的順序對不上。她不知道的是,他們收到的答案是萬某臨時瞎編的。
知情人介紹,團伙試圖通過安排人員參考方式帶出試題,再由萬某從網友處購買答案後發送給考生。因此,他們交代考生至少開考半小時後再打開偽裝成橡皮擦的作弊器。
實際上,萬某發出的答案全是錯的。
為了確保拿到正確答案,萬某曾特意設置了「雙保險」措施。他通過網路發布信息,搭上一名自稱能夠拿到答案的網友,以重金承諾,但要求考試結束後付款,這是答案來源之一。另一保險是他與另一個組織作弊的「同行」相互承諾資源共享。在他的設想中,任意一個渠道發來答案,他會根據帶出的部分試題,網路搜索答案,來比較兩份答案誰更可靠。
涉案考試進行期間,網友發來的答案被萬某發現「不對勁」,而同行遲遲無法提供答案。為防考生現場「鬧事」暴露作案,萬某臨時編造了並發送了所謂答案,以此欺騙考生,讓考試順利結束。
他認為,審計資格考試全是選擇題,比較容易蒙對。這也是最初選擇這項科目的原因。他還將編造的答案發送給了那位「同行」。
萬某除了反偵察意識較強,在「項目」之初就考慮到了風險問題。他知道自己的答案不一定正確,向考生收費多少,取決於「考生好不好忽悠」,會提前講明「定價不退」「未通過包退」等要求。
招生組也設置了「防火牆」,一些成員招生過程中,最初不告訴學員是通過作弊方式通過考試,只籠統宣稱「打通了關係」,等學員逐步繳費後暗示需要作弊,甚至趕往荊州集合後才交給學員器材,進行培訓,雙方保持心照不宣。對於糾纏的考生,他們會及時退款以免事情鬧大。
有的考生察覺不對,及時提出退費,退出了作弊行動。有的考生抱著「來都來了」的心態,硬著頭皮入場。還有的考生則早已經明知是作弊,還試圖僥倖通過。
此案中,法院除了查明上述12人組織的82人作弊,還查明團伙成員之一的王某,曾在2023年收取某考生25萬元後,安排他人替考,參加了當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並通過筆試。
2025年4月,荊州市荊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萬某等12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部分人員緩刑),沒收全部得利,並處以罰款。
法院查明,涉案作弊的參考人員,因答案錯誤,均未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