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研究形成了《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悉,該「徵求意見稿」提出,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面向社會招收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違規開展校外培訓,應該給予行政處罰。

具體來說,通過即時通信、網路會議、直播平台等方式,利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以諮詢、文化傳播、素質拓展、住家教師、夏令營或託管等名義有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都屬於「校外違規補課」。
而這些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也已經明確:
「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所以說在學校周邊,那些在像學而思、新東方等教培巨頭都已經紛紛轉型之後,依然以各種形式和名義,私下裡和家長溝通商議進行有償補課的老師或者教培機構,估計是要徹底涼了。

實際上在雙減落地,一些大中型教培機構轉型、破產或跑路以後,有一些原本在校外培訓中賺得豐厚利潤的在職教師或培訓公司,對於開展學前和中小學學科培訓的模式,還是搞出了不少「創意」。
有買一杯奶茶,就可以有專人輔導作業的;
有改頭換面,進行「國學輔導」或「跨文化交流」的;
還有表面上給孩子們培訓體育項目,實際上在球場里講題的。
反正就是一門心思地想要鑽雙減政策的空子,利用家長們望子成龍和教育焦慮的心態,在孩子身上做文章,給予他們更大的學習壓力和作業負擔。

而且對於家長來說,現在如果自家小孩的學業成績有所下降,確實也是一件很令人頭疼的事情:
直接將老師請到家裡補課,說是自家親戚,只要有學生家長發現,那就是舉報無疑;
把孩子送到各種以夏令營、素質培養為名義的培訓班,費用特別昂貴,提分效果又不明顯。
所以說,很多家長在「徵求意見稿」出台以後,對於孩子的學習,似乎又一次深深地陷入了迷茫和困惑中。
畢竟如果孩子能夠專註聽課、自律學習,大多數家長肯定都樂意少花錢、少費勁,讓孩子把每天上補習班的時間和精力省下來,學一學興趣愛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豈不是美哉?

問題是,越來越多的孩子,在「雞娃」家長們越來越凸顯焦慮和急功近利的教育方式下,對於讀書學習和備考升學的興趣越來越低,甚至長久以來,開始對上學、補課和考試,都產生了無可抑制的倦怠。
如此一來,學生成績下降、家長心情焦急,無時無刻都在盯著教育焦慮做生意的培訓機構,自然也就找到了見縫插針、開班上課的「商機」。
好在,雙減政策的一記重鎚,敲散了大中型培訓機構瘋狂擴張的野心,而「徵求意見稿」的出台,勢必將對那些想著通過「變花樣」、「換形式」和「巧包裝」的手段,規避教育政策的督查和審核,繼續在學校周邊開展違規補課的教師或機構,予以震懾和處罰。
這對於近些年以來,在教育焦慮和社會氛圍的驅使下,被迫參與「全民補課」的學生和家長,確實是好事。

當然也有些家長,對於相關機構開展「校外補課」的做法,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見:
「給孩子亂報補習班,盲目增添負擔當然不好,但是有些學校的任課老師,教學水平實在是差勁,就算是孩子一直能夠自律自覺地積極學習,但是攤上一個差老師,把孩子僅有的一點學習興趣都給教沒了,現在又杜絕各種校外補習班,那麼孩子的學業不就耽誤了嗎?」
再者,也有不少家長,對於一些私立學校的內部補課頗有微詞。
畢竟大多數孩子都就讀於公立學校,社會輿論和管理部門對公立學校教師的監督特別苛刻,但是對一些私立學校、復讀學校的內部補課現象,卻缺乏一定的披露和關注,這對於教育公平和學生減負的實現,顯然也是不利的。
但是將來參與高考的,是所有高中學校的孩子,如果有些學校可以肆意補課,有些學校嚴令禁止補課,那麼學生之間的成績差別,肯定也是顯而易見的。

總之,針對校外違規培訓的甄別和處罰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公開徵求意見和多次修訂後,或將對各類「違規補課」行為,進行5萬元以下,甚至是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嚴厲行政處罰。
相信隨著一系列政策規定的發布,中小學生的學習壓力和家長的教育負擔,一定會得到顯而易見地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