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唯圖/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10月9日,廣東省教育廳公布了廣東2023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以下簡稱「依學考錄取」)工作有關安排。

廣東省教育廳表示,省內所有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院校,下同)均須開展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工作。2022年已招生且通過全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平台申報並經教育部同意2023年招生的普通高職(專科)普通類專業均須安排招生,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下同)專業由院校視情況安排。
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計劃原則上要達到年度申報的省內招生計劃(不含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中高職三二分段轉段及五年一貫制轉段,下同)的75%。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錄取的缺額計劃,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統籌使用。
考生須按照有關要求完成高考報名,並須參加2023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其中,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還須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體類相應術科統一考試。廣東省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考試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另文通知。藝體類專業術科統考將在2022年底至2023年1月間陸續進行。
錄取時,高職院校依學考成績招生分普通類、藝體類進行錄取。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可填報20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報考藝體類專業的,可填報10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每個院校專業組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普通類和藝體類專業不能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依學考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招生辦統一組織徵集志願錄取。(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王沫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