璽、寶、章、印、記——從官印到私印

「印」,《說文》曰:「執政所持信也。」

段玉裁註:「凡有官守者皆曰執政。」

就是說,所有的「官」,不論大小,皆有「印」,所謂「官印」也。

平民百姓曾經與「印」無緣。

「信」,即「信用」「憑證」——大大小小的官持有的「官印」,是他們權力和職責的憑據。

小篆的「印」,上面是「手」下面是「卪(jié)」。「卪」,是玉質「憑證」,古時稱「瑞信」。這個字,是「節」的本字,後又分化出「莭」,再簡化為「節」。「符節」,就是「憑證」,類似於後來的通行證或身份證。

以「手」抓「玉卪」,會意。此「手」,無疑是手握權力的大小官員之「手」。

《周禮.卪》鄭氏《注》云:「卪者,今之印章也。

徐鍇日:「從爪,手爪(抓)以持信也。」

甲骨文中,已經有「印」字,目前發現的,恰好與「印」字左右顛倒。

小篆里,這個字排在「印」之後,讀「yì」,《說文》解為「按」,就是「蓋章」的時候,用力向下摁的那個動作。

東漢許慎,大概率沒見過甲骨文。但他搜羅的小篆「印」字和這個「反印」,都自甲骨文演化而來無疑。

其實,甲骨文中的許多字,普遍有左右互換的契刻實例。

段玉裁也沒見過甲骨文,可他講的,卻很有道理。他從古音韻角度分析說,這兩個字很可能就是一個字,不過一個「急讀」一個「緩言」——的確,「yì」緩讀就是 「yìn」了。

段氏還說,這個讀「yì」的「反印」,是「抑」的本字,還假借為語氣詞「噫」和「懿」,並舉《論語》《國語》《禮記》中的多處用法為例。

可惜,甲骨文的「印」字,目前除已知是方國之名外,其他若干卜辭還未破譯,尚不清楚其在殷商時還有幾個意思。

「印」為「執政所持信也。」

東漢衛宏《漢舊儀》云:「諸侯王黃金璽,橐駝鈕,又曰璽,謂刻曰某王之璽。列侯黃金印,龜鈕,文曰某侯之章。丞相、太尉與三公前後左右將軍黃金印,龜鈕,文曰章。中二千石銀印,龜鈕,文曰章。千石、六百石、四百石至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鼻鈕,文曰印。建武元年,詔諸侯王金印綟綬,公侯金印紫綬,中二千石以上銀印青綬,千石至四百石以下銅印墨綬及黃綬。」

這是講,漢代王侯將相及至年俸二百石官員「所持信」之等級和規制。材質不同,「印紐」所刻「靈物」不同,綬帶顏色亦不同。

其也透露出諸多重要信息——比如「璽」,比如「章」。

《說文》曰:「璽,王者之印也。」

許慎收入的「璽」字,下面是「土」,所以他把這個字歸入「土部」。但他也說:「籀文從玉。」段玉裁認為,「從土」之「璽」當為「古文」。其實,本字應該「從玉」,「從土」只是「添筆、減筆」之異體字而已。

釋名》云:「璽,徙也。封物使可轉徙,而不可發也。」

這是說,「璽」之得名,最初是信函、貨物「裹封」之後專用的「封印」,表示可以放行但不可擅自開封。

所以,「璽」,亦稱「璽節(卪)」。

《韻會》曰:「璽,信也,古者尊卑共之。秦漢以來,惟至尊以為稱。」

原來,不分高低貴賤,皆可用「璽」,秦漢以後,才變為只有「至尊」方可使用了。

玉篇》:「璽,天子諸侯印也。」天子、諸侯的「印」,可以稱「璽」。

再往後,僅只皇帝之「印」稱為「璽」。

蔡邕《獨斷》:「皇帝六璽。」

《後漢書.輿服志》:「璽皆玉螭虎紐,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外有大藍田玉璽,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

「章」,指高等級官員之「官印」上的文字。

如前述及,「列侯黃金印,龜鈕,文曰某侯之章」。

能夠在「官印」上刻「某某之章」的,還包括「丞相、太尉與三公前後左右將軍」,以及年俸二千石的「高官」。再往下的官員,只可鐫「某某之印」或「某某印」字樣。

稱「章」,大概一有「大材」之義,二含「律規」之威。這些高官,為國之棟樑,「蓋章」發布的文字也就不是一般性的通知之類。

於是有了「印章」一詞。

《周禮.地官.司市》注云:「璽節,印章。」

皇帝之「印」,唐武則天時改稱「寶」。

唐初,太宗刻「受命元璽」,以白玉為螭首,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武后改諸璽為「寶」。中宗即位復稱「璽」。開元六年,又改為「寶」。此後,唐「傳國寶」改稱「承天大寶」。

唐宋以後,下層官僚的「官印」,稱「記」。

《宋史.輿服志》云:「監司、州縣長官曰印,僚屬曰記。又下無記者,止令本道給以木朱記,文大方寸。」

這是說,州縣以下的官僚之「官印」,不能叫「印」而叫「記」。更低的小官僚,連「記」也沒有,就有所屬的地方官府統一發放木質朱記,字很大,約方寸。

這樣的「記」,確實就是為張貼在鬧市、城門的告示「蓋章」所用的了。

至晚於漢,除「官印」外,已有私印。

「私印」,有「名印」。元陶宗儀曰:「凡名印,不可妄寫,或姓名相合,或加『印』『章』等字,或兼用『印章』字。……二名者,可迴文寫,姓下著『印』字在右,二名在左是也。單名者,曰姓某之印,卻不可迴文寫。」

他還說:「漢人三字印,非複姓及無『印』字者,皆非名印。……漢張安字幼君,有印曰『張幼君』。右一字,左二字。」

唐宋以後,「印章」,更加平民化,也愈加藝術化。

古人蠻講究的。現在治印,亦須尊重古法。

宋徽宗敕集《宣和印譜》;王俅有《嘯堂集古錄》;王厚之有《復齋印譜》;趙孟頫著《印史》二卷,等等。

從「官印」到「私印」的演變,亦映射了社會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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