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重不能超過半噸、不能使用微卡式貨箱,這樣定義皮卡你同意嗎?

由於我國皮卡市場日漸多元化,形成多品牌、多品類和多風格的皮卡市場陣容,以及目前多部委對皮卡政策的鬆綁,都使得多用途貨車的標準的出台更加迫切。近日,網路上流傳著一份《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全文及編製說明,雖然該國家標準尚未實施,但一定程度上讓我們更清晰的知道了皮卡這類多用途貨車的界定標準。

其中有幾個點值得我們注意,也是各種品類皮卡最容易產生差異的地方,一個是額定載質量不大於500kg,因為目前皮卡的額定載質量其實都在500kg左右,但是不少廠商為了能夠多拉快跑便設計了載質量更大的皮卡車型,有的車型甚至可以達到近1噸。所以,如果標準制定為不大於500kg將會比較合理,也更符合皮卡進城作為多用途貨車的身份定位。

另外就是對於接近角和離去角的規定,一定程度上,也約束皮卡是一款可以有一定非鋪裝路面行駛能力的多用途車型。再一個就是對於貨箱的約束,只可以貨箱後欄板為可開閉狀態,不允許三面開。

無論如何,對於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等都是在促成皮卡標準的完善,避免一款本可以是宜商宜家的的多功能車型成為超載、違法的拉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