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女士是一家高端瑜伽會所的會員,去年會所的其他會員林某歡邀請羅女士參加「三八女王節」活動,羅女士答應了。 活動當天,羅女士運氣爆棚,抽中大獎——一輛林肯轎車!羅女士開心得不得了,發朋友圈秀了一圈,各路好友紛紛點贊。
但是好運沒過夜,當天活動結束,邀請人林某歡就告訴羅女士,活動出了紕漏,這輛車本是內定給自己員工的,希望羅女士諒解。
開什麼玩笑?!一輛車四十多萬,我朋友圈都發了,你跟我說沒了?我怎麼跟點贊的好友們解釋?! 更重要的是,羅女士是個生意人,中大獎這種預示要旺一年的好兆頭,怎麼能被破壞?
協商來協商去,主辦方就是不肯給,最後拿出一個林肯車模,給羅女士。
林某歡:拿去吧,你的林肯!
羅女士 :…………
羅女士二話不說,去法院起訴。 法庭上,主辦方先說特等獎是車模,想了想,又說也可以是林肯車的半年使用權。 最後他們看情況不對,一口鍋甩到幫他們辦展會的布展公司身上,說布展公司才是主辦方,自己只是贊助商。 林某歡作為證人出庭,面對法官提問,回答前後不一,還咬牙死撐。
11月25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活動主辦方需按照約定給羅女士獎品。
來源:看看新聞K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