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積極強化法」幫助孩子培養好習慣,三步可實現

形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一方面確實是有些溺愛,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原來我上班要求的時間早,8點打卡,我送嘟嘟到幼兒園再到單位,需要十五分鐘左右,而小孩子早上睡不醒,經常是起床時叫幾遍叫不起來,醒了也有起床氣,等不及我就直接給他穿上衣服和鞋襪,有時候甚至是在他睡眼朦朧還沒醒衣服就套到頭上了。後來形成習慣,基本不自己穿了,其實他自己都會,從小班就練習過自己穿衣服。

情況必須要改變。

還有就是晚上看平板停不下來,答應他寫完作業給看一會兒,可是到時間了提醒幾次就是不關,非要強行拿走,或者生氣了他才會關。也得改改了,這樣下去不是個事。

我決定使用「積極強化法」來改變嘟嘟的行為,培養好的習慣,與嘟爸溝通,簡單開了一個家庭會議,告訴嘟嘟,以後對他的行為要進行打分,積分多了獎勵,嘟嘟同意,而且積極性也挺高,有些興奮。

01 什麼是「積極強化法」?

「積極強化法」又叫「陽性強化法」、「正強化法」,是通過獎勵良好行為,從而強化好的行為,改掉不好的行為。「積極強化法」在心理學上屬於行為療法,對於成年人來說能改掉一些異常行為,對於孩子們來說,可以培養好習慣。

「行為療法」是心理學一個重要的流派,既有理論基礎也有科學實驗,與「行為療法」相關的重要實驗,有生物學家巴普洛夫的條件反射實驗,有著名心理學家華生所做的實驗,以及心理學家斯金納做的小白鼠實驗等。

雖然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創始人華生的實驗一直被指責不人道,但是行為療法,包括使用行為主義理論塑造積極行為,卻被廣泛使用在心理治療、兒童行為和習慣培養等方面。

其中的「積極強化法」更是常用。

比如幼兒園老師為了鼓勵孩子的正面行為,會給表現好的孩子貼小紅花,獎勵棒棒糖等;嘟嘟上過的體適能課和打鼓課都會發一些積分券,積到一定分數可以換玩具,孩子們上課的積極性就很高。

02 怎麼使用「積極強化法」?

用於兒童行為習慣培養的「積極強化法」並不複雜,在生活中有時我們也會不自覺的「積極強化法」,如果想要有意識、有計劃的培養孩子的好習慣,可以通過三步來實施。

第一步,確定目標行為和獎勵方式。

比如我想讓嘟嘟能做到按時起床,自己穿衣服和鞋襪,自己洗手臉,自己收拾書包,想讓他能在提醒時及時放下平板,這些能做到後,還會有其他的,比如按時完成作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等。

在家庭會議上,我們暫時確定了兩大項內容。

1、 每天晚上9:00準備睡覺,睡前刷牙和洗腳。

2、 每天早上嘟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包括:穿衣服、穿襪子、穿鞋、洗臉、刷牙、收拾書包。

獎勵方式是積分制,達到積分可以買自己喜歡吃的食物或飲料,嘟嘟特別饞,「吃」對他的吸引力足夠大,這也是他自己選的。

關於積分,我們定的是完成一次積一分,我本來想從0分開始積,嘟嘟要求起始分是100,積到120給兌現一次獎勵,我們同意了。

第二步,分解目標,逐步達成。

不管什麼事,都不可能一口吃個胖子,培養孩子好習慣,也不能心急,分解目標,一點一點來,給孩子一個努力就能達到的目標。

經過商量,我們確定了第一周每天要做到兩項,第二周每天要做到三項,第三周每天至少做到四項,列舉的內容全部能堅持做到後,再確定其他行為目標。

今天是第一天,嘟嘟的積極性很高,早上沒有像以前那樣討價還價,讓他選擇今天做什麼,他說自己穿襪子自己穿鞋,穿好後還自己洗了手臉,還用剛學會的字歪歪扭扭記到了本子上,在計算得分的時候,他還主動提到昨天晚上不按時睡覺,扣了一分。

第三步,形成習慣,撤銷獎勵。

一開始,孩子可能是沖著獎勵去的,但是慢慢形成習慣後,良好行為已經固定,即使不獎勵,孩子依然也可以做到,這時候,就可以撤銷獎勵,改為繼續監督,和精神獎勵,比如表揚、鼓勵等。

03 使用「積極強化法」,要注意什麼。

一是獎勵要有足夠的吸引力,讓孩子有動力去完成目標行為,有了動力,就會有主動性和積極性,不用家長反覆去催,孩子也會去做。

二是一次改變一點或兩點,不要太多,多了目標不明確,缺乏重點,也容易讓孩子產生畏難情緒,難以堅持,容易放棄。

三是邊實施邊總結、改進,如果實施一段孩子效果不好,孩子沒有積極性,計劃的目標也沒有達成,那就要反思,是獎勵不合適,還是孩子完成有難度,及時調整,再觀察。

四是要及時撤銷獎勵,不能形成依賴,不要長時間給予特質獎勵,在習慣形成後,獎勵要撤銷,可以獎勵別的行為,對於已經形成的習慣,也要鞏固。

任何習慣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家長和孩子一起堅持,我平時缺乏堅持和自律,希望這次能堅持下去,幫助孩子培養良好的習慣。